关于核对教师个人基本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运行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6-25浏览次数:1273

各学院:

为加强考试管理,教务处将统一制作一批监考牌,现已从卡务中心提取到各学院教师(含行政人员)的基本信息,请各学院按以下要求进行核对:

1.各学院下载《各学院教师基本信息表》(见附件),核对各项信息是否正确;

2.各学院教师(含行政人员)都应制作监考牌,其中,柔性引进人才及离职、调岗等人员不需制作监考牌,但应注明具体情况;

3. 《各学院教师基本信息表》没有的教师请和人事处核对清楚个人工号,将个人信息单独登记在最后;

4.需要制作监考牌但无照片的教师请在卡务中心照片管理系统()自行上传;

5.628日前请各学院将核对完成的《各学院教师基本信息表》电子档发至教务处。

 

     附件:各学院教师基本信息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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