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籍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5-29浏览次数:2743

各学院:

   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近期各学院需对2015级本科及2017级专升本学生各专业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时间

     531日—610

二、学位资格审核时间

    611日—617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先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再进行学位资格审核。只有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学生,才会进入学位资格审核名单中。

2.各学院应于610日前录入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成绩,并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将结论通知给学生。

      3. 为保证毕业班学生能顺利毕业,各学院应及时通知毕业审核未通过的学生采取办理转换学分手续、办理社会实践学分转换等措施,争取早日达到合格标准。

4. 因学籍异动(留级、延长学业、转专业、休学)原因无法通过毕业审核的同学,可携带自助打印系统出具的本人成绩单,于2019615日前到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A113)咨询。

5. 2019届本科毕业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可书面申请延长学业或选择结业,详情参见教务处通知公告栏《关于我校2019届毕业生申请延长学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6.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学生若属于“违背学术诚信,因考试违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而导致学位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可参考《湖北经济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921号),符合学位补授条件的,可破格申请学位补授,详情参见教务处通知公告栏《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7. 各学院于617日前将毕业、学位审核结果电子版报学籍管理办公室李老师(行政楼A210)备案。

  

  

附件:

1.毕业资格审核操作指引.docx

2.学位资格审核操作指引.docx

  

教务处

                                 2019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