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5-17浏览次数:641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更加聚焦聚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湖北经济学院人才培养“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拟启动2022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1.课程类型范围。培育课程申报范围为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申报的课程类型为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五类:

1)线上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慕课,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学校慕课品牌。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 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

3)线下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4)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 (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我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课程。

5)社会实践课程。主要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社会实践类课程(但不含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习、实训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2.课程申报数量。各教学单位2022年校级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申报名额向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所在教学单位倾斜,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1。每个教学单位可从申报校级一流课程培育项目课程中推荐2门参与省级一流课程申报。鼓励教学单位积极建设并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新型课程。

注意事项:

1)前期已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不参与此次申报。

2)已认定为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及立项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可以参与校级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不占用教学单位申报名额。在线开放课程(慕课)自主确定课程申报类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提交相应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提交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申报书。

3)各教学单位应统筹规划各类课程建设,充分考虑已有一流课程情况,进一步扩充一流课程类型和范围,结合院内一流专业建设需求,培育重点课程。对立项建设的课程团队,各教学单位要在人力财力保障、绩效考核、评优晋级等方面重点支持。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推荐条件”中的教学理念、课程教 学团队、课程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7个方面要求。

2.截至20226月,申报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每门课程根据开设实际情况,只能从“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等申报信息须与学校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开设信息一致。

3.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应为本专业专家、名师或骨干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 青年骨干教师可不受此职称限制),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

4.申报课程选用的主讲教材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其中有相关选用要求的哲学社会科学相关课程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5.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申报。课程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6.各教学单位作为课程建设的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规范遴选工作程序,对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确保课程质量。

7.推荐申报省级一流课程的课程还需满足《2022年省级一流课程课程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

三、项目管理

1.立项评审

(1)申报课程负责人组织填写申报书,教学单位组织评审后推荐至学校。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经教学委员会通过,确定拟立项建设校级一流课程及推荐申报省级一流课程。

2.结项认定

校级一流课程培育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年,课程建设完成并经学校组织验收合格后,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汇总表。《湖北经济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3)PDF版和Excel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

2.申报书及支撑材料。《湖北经济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其中线上一流课程填报《湖北经济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一流课程)》(附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填报《湖北经济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附5),其他三类课程填报《湖北经济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附6)。有关支撑材料等附件与申报书一起制成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课程名+申报书”。

3.视频材料(仅推荐申报省级一流课程需提供)。申报的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负责人须提供10分钟“说课”视频和完整的一节课(至少40分钟)课堂实录视频,MP4格式(具体要求见申报书),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名+课程名+说课视频(课堂实录视频).mp4”,单个视频文件不得超过2GB;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须提供课程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名-课程名-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mp4”,单个视频文件不超过500MB。

五、材料提交

1.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5月24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材料压缩、命名为《XX学院2022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发送至wangting@hbue.edu.cn。纸质材料(一式1份,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教学建设办公室(行政楼 A-304)。视频材料待推荐申报省级一流课程名单确定后提交。

2.推荐申报省级一流课程确定后,申报单位按《2022年省级一流课程课程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鼓励拟推荐申报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组提前按省级一流课程申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联系人:曾菡、舒昊、王婷婷。联系电话:81973712。




 


附件1 湖北经济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名额.xls

附件2 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指南.pdf

附件3 湖北经济学院一流本科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 湖北经济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一流课程).docx

附件5 湖北经济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docx

附件6 湖北经济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docx 


教务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