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5-25浏览次数:3610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条件

1.专业具有行业优势、区域优势,同时与湖北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

2.专业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3.“十二五”以来专业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或教学成果奖。

4.专业的生师比、师资结构、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实践学分比例、专业教学资源数量、第一志愿录取率、新生报到率、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等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5.专业在省属高校同类专业有比较优势,排名靠前。

二、申报流程

1.专业申请。各专业根据专业条件,撰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组织相关支撑材料并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初审。各学院成立工作小组,协调组织本院的申报事宜,对各专业《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和相关材料进行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向学校推荐申报专业。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报专业,组织专家评审,向学校给出申报专业遴选建议。

4.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最终审定学校申报专业。

三、申报工作

各学院于521日前将申报专业的《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纸质档、电子档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行政楼A304),逾期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同时填报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管理系统(网址:),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人联系。教务处联系人:戴剑 苏佳玲 联系电话:81973712

如果专业通过省教育厅评审,被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该专业还需要配合学校完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填报工作,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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