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精神,我校2022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毕业审核达到学校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延长学业或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分流
1.2022届本科毕业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可书面申请延长学业或选择结业。学生申请延长学业的时限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本科6年、专升本4年)。申请延长学业,由学生本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延长学业申请表》(见附件),未按时提交《延长学业申请表》的,作结业处理。
2.学校批准延长学业的学生,编入下一年级本科同专业学习,延长学业申请时间为一年。具体收费标准按学校财务处相关文件执行。
3.申请延长学业的学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下一年级申请学士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按学校通过其学位申请的日期填写。
4.结业学生在离校一年内可申请课程重修,达到毕业标准后,经学生申请,颁发毕业证书。结业学生在离校当年内申请课程重修,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后,同时也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二、相关安排
1.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本人学业完成情况(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自主判断能否达到毕业条件。发生过转专业、留级等学籍异动的学生要仔细核对转换学分申请是否通过。
2.需要申请延长学业的学生,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延长学业申请表》,于2022年5月24日前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于2022年5月27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A211,电话81977045)。
教务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