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校级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4-29浏览次数:2255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着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校级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2019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二、立项范围

本次立项分为重点招标项目、自主研究项目和实验教学与教学管理专项三类。

(一)重点招标项目

重点招标项目注重校本研究、着眼学校实际,对我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中各环节开展针对性研究。重点招标项目由学校组织、现场答辩、单独评审,确定一个团队开展研究。项目研究应紧密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研究成果应该对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良好的示范效益。重点招标项目研究经费为一万元左右,具体研究经费根据研究计划由评审专家逐项确定。经商议决定2019年重点招标项目为以下三项:

1.湖北经济学院“金课”建设路径探析及评价体系研究

2.湖北经济学院学科竞赛评估思路和方法研究

3.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如教学评价指标设计、教学评价方法研究、教学评价结果的统计分析与运用等)

(二)自主研究项目

围绕教务处2019年工作要点,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针对当前我省特别是我校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具体范围见项目指南(附件1)。

(三)实验教学与教学管理专项

实验教学专项由实验教学中心另行发布通知。教学管理专项主要面向各学院教学副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教务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教辅部门工作人员,选题应结合学校具体工作当中的问题进行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我校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2.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3.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能重复申报:

1.与已批准立项的校级、省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的思想、新的发展的申报项目。

2.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二)申报负责人的基本条件

1.重点招标项目和自主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且有较强教学研究水平、在教学一线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的本校人员。实验教学专项申报条件由实验教学中心另行通知。教学管理专项负责人应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研究能力,专业技术职称不作要求。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申请人在表格填报过程中不得自行调整表格格式。

2.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其项目组成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有明确分工。项目组成员当年参与申请项目不得超过2项。

3.往年已批准校级或省级教学研究立项且研究工作尚未结束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教学研究立项,须由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2)。

(二)各学院教学委员会对本单位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核,写出书面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各单位初审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要和可能,若申报的项目选题类似,则应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请为妥。

(三)各学院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按推荐意向排序汇总,填写《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3)。

(四)教务处(高教所)对全校申请项目进行汇总、预审后,聘请专家评审,将专家评审结果提交校教学委员会终审。经校教学委员会终审通过的教学研究项目,予以立项并发文公布。

五、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各学院将材料排序汇总后,于2019530日将《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一式1份、《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送高教所(行政楼三楼A304室,电话81973712,邮箱hbuegjs@126.com)苏佳玲收,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指南.docx

     2.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doc

     3.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doc

  

  

                                   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