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教务处拟于近期开展基层教学组织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基层教学组织本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形式
1.日常督查:学校根据各基层教学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不定期抽查活动落实情况。抽查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教务处工作人员、教学督导等组成。
2.专项检查:与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相结合,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
三、组织自查
各学院应依据《湖北经济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提前组织基层教学组织自查,参考自查要点如下:
1.基层教学组织师德师风引领情况。负责人是否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是否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基层教学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中是否充分发挥作用。
2.基层教学组织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教师培养计划,严把新教师开课关,对青年教师实施教学指导,制定并落实教师访学、培训方案等。
3.基层教学组织教学规范遵守情况。教师是否遵守课堂教学、考试管理规范,近3学年每学期人均调课是否超过2次(因学校统一安排的除外),是否发生教学事故,是否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等。
4.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参与情况。是否每两周至少开展1次教学观摩、教学讨论、集体备课等形式的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是否积极组织教师参与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教学成果培育、各级各类教学研究、其他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等。
5.基层教学组织特色优势培育情况。梳理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创新举措、特色亮点、突出成效等。
四、检查结果应用
此次检查结果将纳入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并作为推荐省级基层教学组织的重要依据。
五、材料报送
检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版(工作计划、自查报告)需在期中教学检查时提供,并随期中教学检查材料一并上交工作人员。电子版(工作计划、自查报告)请在期中教学检查后以“XX学院-基层教学组织专项检查”命名发送至邮箱wangting@hbue.edu.cn。
联系人:曾菡、舒昊、王婷婷;联系电话:027-81973712。
基层教学组织专项检查材料清单:
1.学院基层教学组织2022年度工作计划。
2.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报告。
3.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记录本。
4.基层教学组织教学观摩活动记录。负责人抽查本基层教学组织成员教学情况和考试情况记录。
教务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