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的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10浏览次数:74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工作安排,现就落实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各项教学任务的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执行计划的核对

1.教学执行计划由三部分组成:必修课、选修课和实验课开课计划。请各教学单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下载。要求认真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周学时、学分、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性质及课程类别等信息,核查是否存在漏开或重开现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停开课程,尤其是通识选修课。实验课程(包括课内实验)计划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审核。

2.学期教学进程表(见附件1)规定了各专业(班级)本学期理论教学、集中实践教学的周数和进度安排。请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仔细核对,认真填写,并对相关专业的理论教学起止周进行相应调整。

3.法商学院、国际学院、管理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双学位班教学执行计划单列,共享学校教学资源,独立排课。各独立排课单位与全校排课同步进行。

二、课堂教学任务的落实

4.各院系部根据网上下达的实际开课计划落实任课教师,并按规定的合班规则解决好合班排课问题。

5.坚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教学制度,要确保高水平的教师讲授本科课程。师资不足的少数课程,应抓紧落实外聘教师(具实名)。要从外聘教师资源中遴选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按学校有关要求和程序聘任,并将有关资料完整存档。

三、实践教学任务的落实

6.实验课的教学任务严格按培养方案执行,与理论课任务一并下达。实验教学计划表以及教学进程表应按照要求填报,教学任务落实后,任课教师应提出明确的排课要求,由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实验室状况以及教学进程表安排具体上课时间与地点,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班级课表,上课的时间、地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对同一时段因人数较多或实验室资源限制需分组、分批进行的实验,必须做好详细方案,经审批后进入课表。

7.其它各项实践教学任务的安排要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进行。实践教学任务落实之前,必须提交工作方案,报实践教学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执行。毕业班实践教学工作另行通知。

8.积极稳妥地启动网络选修课开课工作。各院系要结合本单位教学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和网络课程的前期建设工作;已经确定的网络选修课,要按计划选课、开课,并按规定做好虚拟课堂的教学管理。

四、教材征订

9.凡教学执行计划中下学期开设的必修课,按行政班级集中征订;专业限定性选修课程(即培养方案中专业选修课代“★”符号的课程)和与专业特别相关的专业选修课,按教学班实际选课人数集中征订。

10.选用教材要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课程教学大纲与实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具有教学和实验、实训上的适用性。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程应首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及省部委推荐的优秀教材,以及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特色教材,提高优秀教材的选用率。结合学科、专业课程内容的更新与调整,尽可能选用新出版教材。所选教材原则上应为近三年(2008年后)公开出版或再版的教材。普通本科与高职高专应分别使用不同层次的教材,不能替代混合使用。选用教材前先应组织各班级学生核对应开课程,避免重开课程和重订教材。

11.能反映我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特色,且无公开出版教材的课程,可采用自编教材(讲义),并严格按我校《自编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执行,由教务处统一印制。自编教材必须是公开出版并报校教学委员会批准使用的。未获批准的自编教材与讲义以及各种教学资料不得征订选用。

12.选用的教材一般应配有思考题和练习题,任何部门和任课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教辅资料、练习题册。实验资料以及学生必用教学用品应一并申报,集中采购、统一发放。与教材相配套必须使用的实验指导书,应为公开出版物,并与选用教材内容相一致。

13.需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选用教材时必须审核材料价格,尽量减轻学生负担,凡单本教材超过50元以上的应在征订前报教务与教材管理办公室审定。

14.凡在培养方案中列入双语教学的课程,应使用外文版教材,不得使用影印和非正式出版教材及资料。

15.院(系、部)下载湖北经济学院教材(本科)征订单(见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教材(高职、高专)征订单。

16.认真填报首选教材和备选教材的教材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主编姓名以及班级、学生人数、教师用书量(上年度使用同种教材的原则上不再发放教师用书)、是否为自编、参编教材等数据信息。

17.按征订单项目要求逐项填写,并经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部)公章确认。

18.已申报批准的教材征订计划,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要改的,由开课院(系、部)填教材变更申请,经院(系、部)分管院长(主任)签字,教务处审查,报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送教材发行站更改因此造成教材不能按时到校的,有关院、系及教师应向学生说明情况。

19.本科教材征订单(纸质和电子文档)需于515前报教务与教材管理办公室审核。(高职、高专教材征订单报管理技术学院审核后报教务与教材管理办公室复核)。

五、课表编排

20.教务处首先安排全校性通识课程,其他课程由院系自主编排。各院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于518前在教务管理系统落实教学任务;教务处汇总所有排课数据后,于531向全校师生公布课表,学生根据公布课表选课,64开始第一轮选课。

21.教室资源的划分:教务处将根据校内各教学实体办学规模和历年教学资源占用情况,将教室资源按功能配置进行划分,各排课单位在自己的教学分区中安排教学活动。课堂教学和考试安排完毕后,教室资源仍由学校统一调配。

22.院系排课时,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排课的基本规则,如教师、教室、课程、起止时间不能有任何冲突;班级课表应均衡分布;教学间隔时间合理,同一教师担任同一班级的同一课程,一天只能安排2节(艺术类部分课程最多只能排5节),且必须隔日安排;同一教师在同一天的授课总时数原则上不能超过5节;排课应坚持优先排上午、优先排白天、优先排工作日的原则,并尽可能减少师生远距离流动、住市区女教师晚上上课后的安全等问题,对个别教师不合理的个人排课指定应耐心解释和说服。多媒体排课指定禁止使用整板文字及无助于扩大教学信息量的课件,请院系对该项指定认真审查,从严把握。

23.排课时段及开课时间:必修课、选修课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双学位课程及编班重修课程安排在周六或周日。

24.网上选课是学校教学安排的重要环节,请各院系指导并组织好学生选课。辅导员(班主任)或本科生导师要利用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对选课的要求及操作、阅读培养方案等环节给予指导,以便于学生正确选课。

25.课表编排工作量大,难度较高,请各院系加强对排课工作的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按照《湖北经济学院20121学期课表编排日程表》(见附件2)确保排课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教 务 处

一二年五月九

 

附件12012-2013学年班级(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进程表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20121学期课表编排日程表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教材(高职、高专)征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