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清理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6浏览次数:199

各院(系、部)及本科毕业班有关学生:

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清理考试已经排定,将于201557-8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清理考试是学校的正常考试,学生须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入考场参加考试,并在指定位置就坐,除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任何书籍、笔记、稿纸、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舞弊论处。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清考安排表。

3.监考教师于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核对学生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并按要求调整学生座次。

4.少数学生遇考试时间冲突的,请与开课院系教学秘书约定好清考时间,并优先清考公共基础类课程,比如数学类,外语类等。

5.凡未通过清考资格审查以及延长学业(具体名单另行通知)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清理考试,未经批准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416

 

附:2015届毕业生清考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