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教学安排的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4浏览次数:954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就落实2015-2016学年第1学期各项教学任务的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执行计划下达与核对

1.根据校历安排,2015-2016学年第1学期共20周,其中课堂教学周数19周,分段教学学期前段1-10周,学期后段11-20周。

2.学期教学进程表(见附件1)规定了各专业(班级)下学期理论教学、集中实践教学的周数和进度安排。专业所属院系应根据校历教学周数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据实填写。有中期(专业)实训的,要提前制定实训计划,报实践办备案。

3.执行计划包含必修课和选修课。专业所属院系通过教务系统下载,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周学时、学分、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性质及课程类别等信息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开或重开现象,并根据下学期教学周数安排调整各门课程总学时。专业所属院系根据培养方案和课程先后顺序提出14A类专业选修课程执行计划(见附件5),下学期应优先开设无先后修顺序的课程和先修顺序比较靠前的课程。具体工作步骤是:教学秘书初审—教学副院长(主任)复审—教务处和实验教学中心复核。

42学分以下的课程原则上分段排课(大学体育或者作业量大的课程除外);3学分以上的课程原则上全学期排课(艺术类课程除外),个别因特殊情况需要分段排课的须在排课前与教务办协调。

专业所属院系根据分段教学课程周学时分配表(见附件2)对课程进行分段处理,进行分段处理时应注意平衡学期前后段周学时分布,同一行政班学期前后段周学时的差值不得超过8学时。分段教学课程周学时分配表于58日前交教务办汇总审核。

专业所属院系应根据教务办审核后的分段结果在教务系统中对执行计划进行调整,处理分段课程的起止周、周学时。

5.法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双学位班教学执行计划单列,同步下达,共享学校教学资源,独立排课。

二、课堂教学任务落实

6522日前,课程所属院系根据教务系统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并按有关规定合班。课程所属院系要根据教师工作量情况,合理安排A类专业选修课程开出课堂数和课堂容量。

7.坚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教学制度,要确保高水平的教师讲授本科课程。师资不足的少数课程,应抓紧落实外聘教师(具实名)。要从外聘教师资源中遴选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按学校有关要求和程序聘任,并将有关资料报人事处审批并完整存档。没有按照规定合班的课程不得聘请外聘教师。

8.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注明实验课的排课指定,如起止周数、地点及分组指定等,由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实验室资源排课并通过教务系统下达实验课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下学期的实验场地类别与课程代码对照表(见附件3),任课教师要根据对照表做好实验场地类别指定。

9.下学期将开设10门网络选修课。课程负责人要做好虚拟课堂的教学组织与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三、教材征订

10.下学期开设的必修课教材,按行政班级集中征订;老生的专业限定性选修课程(即培养方案中专业选修课带“★”符号的课程),按教学班实际选课人数集中征订;其它课程不列入教材征订计划,开课后由任课教师指定,学生自行购买。

11.选用教材要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原则上应选用近三年公开出版的权威、经典教材和本学科内著名学者专家编著的教材。严禁使用非法出版或盗版教材。

12.能反映我校人才培养特色,且无公开出版教材可选的课程,可采用自编教材(讲义)。采用自编教材(讲义)须严格执行我校《自编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自编教材应先在选修课程中使用,经多年使用,证明内容比较成熟的才能在必修课程中选用。任何部门和任课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教辅资料、练习题册,确无替代品,又必须使用的,应专题报告,由教学委员会审定后选用。

13.需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尽量减轻学生负担,单本教材超过50元以上的应在征订前报教材办审定。外文版教材不得使用影印本和非正式出版物。

14.院(系、部)下载教材征订单并按要求填写,经任课教师充分讨论,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任)审核,院系教学委员会集中审议后,加盖院(系、部)公章确认,于529日前报教务办。

15.已申报批准的教材征订单,一般不得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改,由开课院(系、部)提出书面的教材变更申请,经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任)签字,教务处审查,报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送教材发行站更改。因变更教材征订计划造成教材不能按时到校的,有关院(系、部)及教师应催促尽快到校并向学生说明情况。

四、课表编排

16.教务处首先安排全校性通识课程,其他课程由院系部自主编排。610日向全校师生公布必修课课表,615日开始第一轮选课。

17.院(系、部)排课时,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排课的基本规则,如教师、教室、课程、起止时间不能有冲突;班级课表应均衡分布;教学间隔时间合理,同一教师担任同一班级的同一课程,一天不能超过3节(艺术类部分课程最多只能排4节),且必须隔日安排;同一教师在同一天的授课总时数原则上不能超过5节;排课应坚持优先排上午、优先排白天、优先排工作日的原则,尽可能减少师生远距离流动、考虑住市区女教师晚上上课后的安全等问题。为确保班级课表均衡合理,排课中不接收其它原因的个人排课指定。

18.各类课程排课时段及开课时间:必修课、选修课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双学位课程及编班重修课程安排在周六或周日。

19.网上选课是学校教学安排的重要环节,各院系应做好学生选课指导工作。辅导员(班主任)或本科生导师要利用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对阅读培养方案、理解选课要求及操作等给予指导,以便于学生正确合理选课。

20.课表编排工作量大,难度较高,请各院系部加强对排课工作的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按照《湖北经济学院20152016学年第1学期课表编排日程表》(见附件4)确保排课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2178日公布班级课表,请所有任课教师在此时间后通过教务系统下载个人课表,做好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稳定学校教学秩序,班级课表一经公布,不再调整。开课期间,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非不可抗拒的原因,原则上不办理调课,请各教学单位提前考虑,统筹安排教师个人正当需求。

 

教务处

2015424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1学期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

附件2:分段教学课程周学时分配表(待定)

附件3:实验场地类别与课程代码对照表(待定)

附件42015-2016学年第1学期课表编排日程表

附件52015-2016学年第1学期A类选修课开课计划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