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资助经费结账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17浏览次数:470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

1、已结题的课题负责人,须在20125222011525由本人到教务处(行政楼A304)办理课题资助经费结手续。

2、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助经费的剩余部分(见附件)凭有效发票或单据报销结

3课题经费不允许课题组以外人员使用,不得用于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开支。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国内调查研究费用、小型会议费;

(2)图书资料费(提供书籍购置清单并附电脑小票)

(3)打印费、复印费、耗材费;

(4)成果出版费、论文版面费,课题的评审费、鉴定费、咨询费;

(5)劳务酬金控制在总经费的30%以内;

(6)小额接待费控制在总经费的10%以内。

4、报程序

(1)课题负责人按照财务报账原始凭证填制要求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支款单》等,支出项目注明“课题编号”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助经费”,并在支款凭条上将各项支出情况分类填写清楚(如:资料费××元、接待费××元等);

(2)按照票据粘贴办法在《湖北经济学院原始凭证粘贴单》上粘贴有效票据(用款人在报销原始凭据上签经手人,相关知情人在凭据上签证明人);

(3)教务处(高教所)负责人审核签字;

(4)课题负责人持经审核的支款单到学校财务处报销。

5根据财务的要求1000元以上的经费报销要求转账。

 

 

附件: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资助经费结算表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