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课程重修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 必修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2. 必修课程考试旷考者;
3. 必修课程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4. 必修课程考试违规者;
5. 对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满意者;
6. 必修课程重修后仍不及格者。
二、重修报名
1. 时间:3月18日8:00至3月24日17:00。
2. 方式:网上自主报名,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重修报名—报名。
3. 如课程最新成绩的备注为缺考、舞弊、取消考试资格,则学生无法在重修报名界面搜索到该课程,无法自主报名该课程。学生须提交信纸手写的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并签字盖公章后,在报名时间内自行提交至教务处(行政楼A-210)人工办理重修。申请应写明姓名、学号、需人工办理重修的课程代码及名称,分析检讨自身错误,并写明重修期间的学习规划。
4. 因疫情隔离参加补充补考缓考的学生如因成绩发布时间原因无法自主报名重修,请在3月21日至24日至教务处(行政楼A-210)人工办理。人工办理仅针对在通知(《关于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缓考补考的补充通知》)附件名单中的学生及对应课程,其他学生或相关学生的其他课程不予办理。
5. 如网上自主报名不成功,请联系教务处(027-81973792)咨询。
三、重修方式
重修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采取以下方式安排重修课堂。
1. 组班辅导重修:对于报名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的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组班辅导重修。课时安排为计划课时的1/3,周五晚上或周末上课。
2. 个别辅导重修: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课程采取个别辅导方式进行重修,具体辅导时间、地点、方式由辅导教师确定。
四、重修缴费
须按规定缴纳课程学分学费。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允许退选课程,请同学们合理规划。
2. 学生每学期重修报名不得超过5门,以避免上课时间冲突,影响教学质量。如果重修课程门数较多,可能导致上课时间冲突,请学生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协商。
3. 3月31日公布组班辅导重修和个别辅导重修具体安排,组班辅导重修学生按照课表上课,个别辅导重修学生按照后续通知要求办理个别辅导重修手续,确定辅导教师、时间、地点、方式等。
教务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