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12年校内辅修双学位报名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10浏览次数:344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普通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与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辅修双学位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我校及法商学院2011级普通本科生(不含专科起点的本科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辅修双学位的学习:

1、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平均分达70分以上;

3、主修专业因成绩不合格而重修课程不超过二门;

4、所报辅修专业与自己所学的主修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5、学有余力。

二、辅修专业

我校计划针对2011级学生开设8个辅修双学位专业,详见下表:

辅修学院

开办专业

学位学分

所授学位

经济学系

经济学

45-48

经济学

金融学院

金融学

45-48

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45-48

经济学

工商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45-48

管理学

会计学院

会计学

45-48

管理学

信息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45-48

管理学

法学院

法学

45-48

法学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45-48

管理学

三、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详见各辅修学院的报名通知。

四、教学安排

  辅修双学位教学时间一般为5个学期,2011级辅修双学位班定于大二下学期(即: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假期,各班开课时间由各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另行通知。

  五、其它说明

  1、学生必须跨学科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不能选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

  2、学生不能同时选报校内和校外辅修双学位学习,只能选择校内或校外二者之一;

  3、辅修双学位专业缴费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开班;

  4、辅修双学位课程修读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凡主修已毕业而辅修仍未毕业的,不延长辅修双学位学习时间。

   

教务处

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