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深入推进我校精品(优质)课程建设,充分发挥精品(优质)课程的示范和推动作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对建设期满的校级精品(优质)课程进行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建设期满三周年的校级精品(优质)课程和上次验收暂缓通过的课程,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课程网页建设,特别是多媒体课件、课堂教学录像、互动信息等资源的丰富情况;
2.立项以来项目建设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3.本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4.下阶段的建设计划及其预期成果;
5.对照立项时的建设规划,检查是否完成或进展情况;
6.经费使用情况。
三、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以院(系、部)自评和学校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院(系、部)自评
各院(系、部)根据精品课程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等进行自评。教学单位自查必须现场考察项目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特色的支撑情况。
2.学校验收
在各院(系、部)自评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将对上述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给出验收结果合格、不合格。对验收不合格的校级精品(优质)课程,学校将视具体情况要求项目建设组限期整改或取消其校级精品(优质)课程立项,并冻结相应经费。限期整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整改结束后重新验收。
四、验收时间
1.
2.
3.
五、有关要求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精品(优质)课程的验收工作,院系可以参考《湖北经济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优质课程评估指标》(附件4)对照检查;各课程负责人需根据建设情况认真填写自评报告书,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
2. 各院(系、部)需报送的材料:
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校级精品(优质)课程自评报告书》(见附件2)及标志性成果支撑材料,于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2013年度校级精品(优质)课程验收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