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微调(制订)时间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1浏览次数:1201

 

一、调研论证时间节点201343

各院系成立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微调(制订)专家组,专家组人选应包括本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其他院校相关的教授、实务部门专家等,由57人组成,具体人选由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确定。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微调(制订)专家组在微调(制订)方案之前要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包括实务部门对本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毕业生访谈、人才市场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国内外同类专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经验等。

 

二、方案起草时间节点2013410

院系专家组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410日前将方案及有关材料的纸质文档(要求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和电子文稿提交教务处质量办。

 

三、汇总审核时间节点2013417

教务处负责汇总审核各单位和部门起草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有关院系。

 

四、方案修改(时间节点2013424

各单位和部门应按照审核意见认真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稿于424提交教务处。

 

五、会议通过(时间节点2013425

教务处负责对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稿进行整理,并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配套工作(时间节点2013531

)教务处负责编印《湖北经济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3年版)》,并在校园网公布,以便管理人员、教师及学生能够全面、系统、方便地了解修订方案;按照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信息网络系统,确保新方案的实施及2013级本科生的选课工作。

相关院系及承担有关课程教学任务的相关单位:按照新方案的要求,组织教师编写新开课程的教学大纲(2013531日前完成);针对新方案的要求,组织广大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集体备课活动,使新方案的实施与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更新、教学管理方法与手段的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形成联动;按照新的课程体系做好师资配备与培养工作,必须保证每门课程至少配备两位教师,拟开设的双语课程要有计划地进行师资培训,切实保证双语课程按时开设。

 

 

几点说明是方案的编写应当遵循《指导意见》有关规范二是涉及其他院系开设课程有关院系要做好沟通协调是新开课程编码要按照规定号段进行编号,并编写课程信息说明。四是对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一览表(2013)》在2012版基础上修改,请在群共享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