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18浏览次数:175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学籍注册管理,现就学籍注册工作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学生本应在每学年开学初及时办理学年注册手续,但至今仍有部分学生未按要求进行学年学籍注册。为了严肃学籍注册管理,同时也给予学生补办注册手续机会,现决定将学籍注册的最后期限延至1020日。务请各院系迅速将该决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到相关学生。

二、学生学籍注册应持学生证、学校财务开具的全额缴费收据、助学贷款证明和学工处出具相关证明到所属院系办理手续。

三、对超过期限仍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视作无学籍学生,不得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等教学活动。

四、各院系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宣传学籍注册的重要性,使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学籍管理及相关规定。

五、各院系1021日将未注册学生名单分别报教务处和学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