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的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13浏览次数:179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执行计划的核对
1.课堂教学执行计划和实践教学执行计划由各教学单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从网上下载。请认真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周学时、学分、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性质及课程类别等信息,核查是否存在漏开或重开现象。
2.学期教学进程表(见附件1)规定了各专业(班级)本学期理论教学、集中实践教学的周数和进度安排。请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仔细核对,认真填写,并对相关专业的理论教学起止周进行相应调整。(已发各学院教学秘书)
3、计划录入应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计划录入完成后,原则上不作任何修改。
4.法商学院、国际学院、管理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双学位班教学执行计划单列,共享学校教学资源,独立排课。各独立排课单位与全校排课同步进行。
二、课堂教学任务的落实
5.各院系部根据网上下达的实际开课计划落实任课教师,在落实教师任务时,要确保高水平的教师讲授本科课程。
6.根据规定的合班规则解决好合班排课问题。
7.坚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教学制度。各院系不得聘任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承担教学任务。
8.师资不足的少数课程,应抓紧落实外聘教师(具实名)。要从外聘教师资源中遴选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按学校有关要求和程序聘任,并将有关资料完整存档。
9.多媒体排课指定禁止使用整板文字及无助于扩大教学信息量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课件,请院系对该项指定认真审查,从严把握。
三、实践教学任务的落实
10.实验课的教学任务严格按培养方案执行,上课的时间、地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11.实践(实验)教学计划表应按照要求填报,教学任务落实后,由各院系根据实验室状况安排具体上课时间与地点,并录入班级课表。
12.实验教学应着眼于内容、方法、手段等方面的创新,在以验证性实验项目为基础的同时,不断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重。
13.对同一时段因人数较多,需确定分组、分批进行的实验,必须做好详细方案,经审批后进入课表。
14.专业实训要依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进行,实训之前,教师必须提交专业实训方案,由课程院系认定并报实践教学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执行。
15.全校计算机基础课程实行开放性实验教学,信息管理学院应根据开放实验的要求做好实验教学各环节工作;有条件的院系要逐步实施开放实验教学。
16.实验教学课表由相关院系、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经管实验示范中心)和教务处共同编排,第1周公布全校实践教学课表。
四、教材征订
17.教材征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课表编排
18.教务处首先安排全校性通识课程,其他课程由院系自主编排。各院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于5月19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落实教学任务;教务处排课后,于6月3日向全校师生公布课表,学生根据公布课表选课,6月6日开始第一轮选课。
19.教室资源的划分:教务处将根据校内各层次办学规模和历年教学资源占用情况,将教室资源按功能配置进行再分配,各排课单位在自己的教学分区中安排教学活动。课堂教学和考试安排完毕后,教室资源仍由学校统一调配。
20.院系排课时,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排课的基本规则,如教师、教室、课程、起止时间不能有任何冲突;班级课表应均衡分布;教学间隔时间合理,同一教师担任同一班级的同一课程,一天只能安排2节(艺术类部分课程最多只能排5节),且必须隔日安排;同一教师在同一天的授课总时数原则上不能超过5节;尽可能减少师生远距离流动等,对个别教师不合理的个人排课指定应耐心解释。
21.排课时段及开课时间:必修课、选修课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双学位课程及编班重修课程安排在周六或周日。
22.网上选课是学校教学安排的重要环节,请各院系指导并组织好学生选课。辅导员(班主任)或本科生导师要利用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对选课的要求及操作、阅读培养方案等环节给予指导,以便于学生正确选课。
23.课表编排工作量大,难度较高,请院系部加强对排课工作的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按照《湖北经济学院20111学期课表编排日程表》(见附件2)确保排课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