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要求,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补足教学薄弱环节,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毕业实习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要求对照各专业毕业实习方案,逐条检查落实情况,并对工作质量等级进行评估。其中,重点详细检查和报告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毕业实习组织情况(实习方案制定,专业教研室按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编写实习指导书,制定实习计划;选派指导老师,采取各种方式检查学生实习等)
(二)实习指导老师履责情况(实习前,向学生讲解实习(实习指导书)计划的内容,明确实习任务和要求;帮助学生与实习单位及学校之间联络;指导学生的实习,检查学生的实习日记,掌握实习进度,解答疑难问题等)
(三)学生实习情况(实习组织形式;学生到岗情况;遵守实习单位的规定和纪律,确保安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尊重带队老师和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意见,虚心学习,完成周记等)
二、时间安排
本学期第三至第八周,其中第四周为学院自查阶段,第五至第八周为学校抽查及交叉检查阶段。
三、组织与实施
(一)学院自查
学院按照《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对照《湖北经济学院毕业实习自查表》(附件1)逐项检查工作的组织与开展情况,并将自查表于第四周(3月18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二)学校抽查
抽查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教务处工作人员,各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成员与学校
抽查人员组成,按照抽查地点分三个小组,抽查毕业生毕业实习落实情况,具体抽查任务由各小组长分配,原则上每个实习点派出两位检查人员。抽查小组安排如下:
1. 第一组:陶前功(组长)、汪长凌,经济与贸易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管理与统计学院。
2. 第二组:汪奇志(组长)、闻雅馨,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法学院。
3. 第三组:王全意(组长)、杨文绮,会计学院、金融学院、低碳经济学院。
4. 第四组:盛玮(组长)、曾菡,工商管理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5. 第五组:王全意(组长)、彭冠然,新闻与传播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财经高等研究院。
(三)学校核查
第八周毕业实习结束后,学校将直接从校友邦后台导出所有毕业实习信息,按照毕业生数量的一定比例进行最终核查,直接和实习单位联系核实学生实习的情况,若核查过程中发现有不属实的情况,将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以走访、座谈、参观等形式进行,并和实习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进行交流和反馈,向学生所在学院通报检查情况;
(二)注重收集实习工作的相关资料,尤其对有特色的、能够较好反映实习效果的文字、图片与视频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存档;
(三)各小组根据检查情况提交《湖北经济学院毕业实习检查表》(附件2),学校进行汇总和分析,在教学会议上通报检查情况。
教务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