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新生课堂教学正常进行,学校将于9月25日至9月28日开展2023级新生课堂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一)学校成立新生课堂教学检查工作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付宏任组长、教务处处长戴化勇任副组长,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教务处副处长、校级教学督导以及教务处相关人员为成员,对全校2023级新生课堂教学进行检查。
(二)各学院成立新生课堂教学检查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督导、教学秘书等为成员,对各学院2023级新生课堂教学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新生教材到位情况;
(二)新生课表安排情况;
(三)新生课堂师生到课情况;
(四)新生课堂秩序情况。
三、检查安排
学校新生课堂教学检查工作组检查安排见附表1,学院新生课堂教学检查小组检查安排由各学院负责具体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 9月22日前,各学院拟定本学院新生课堂教学检查方案,并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质量办。
(二)9月25日至9月28日,学校、各学院严格按照检查安排对全校、各学院新生课堂教学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处理。
(三) 10月10日前,各学院将本学院新生课堂教学检查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质量办。
附表1:2023级新生课堂教学检查安排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20日
附表1:
注:检查人员每天上午7:50,下午1:50在指点地点集合,由教务处工作人员分发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完毕请及时将检查表交教务处质量办(行政楼B-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