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盛玮发布时间:2018-08-07浏览次数:458

校内有关单位:

    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校内有关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申报课程包括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鼓励有利于对外传播的双语课程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截至2018年7月31日,各高校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认证上线,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

    2、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己推荐至国家认定但未获通过的课程,需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2017年8月1日之后至少有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

    3、申报课程应思想导向正确、科学性强,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明显,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课程建设团队充分开展在线教学活动与指导,课程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性强。其课程团队、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应用效果与影响、课程平台支持服务等条件,符合《通知》要求。

    4、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性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得申报。

    5、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教师,同一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门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须与课程平台显示人员一致。

三、申报方式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需在8月28日17:00点前,提供附件1中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及《课程数据信息表》纸质版各一式两份交至行政楼A30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80551778@qq.com。

附件1:教高厅函〔2018〕44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