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开学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8-30浏览次数:51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学校将于8月31日至9月8日开展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一)学校成立开学教学检查工作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付宏任组长、教务处处长戴化勇任副组长,各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教务处副处长、学校教学督导以及教务处相关人员为成员,对新学期开学前学校教学准备情况和第1周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二)各学院成立开学教学检查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督导、教学秘书等为成员,对新学期开学前本学院教学准备情况和第1周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准备情况

1.课表准备情况

9月1日前,教务处、各学院分别检查课表准备情况,具体包括:

(1)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2)教师课表情况;

(3)学生课表情况。

2.教学场地准备情况

9月1日前,教务处会同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实验教学中心、后勤集团等相关部门检查教学场地准备情况,具体包括:

(1)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准备情况; 

(2)教师休息室准备情况。

3.教材准备情况

9月1日前,教务处检查教材准备情况,具体包括:

(1)教材到位情况;

(2)教材发放安排情况。

4.教师教学准备情况

9月1日前,各学院应组织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具体包括:

(1)教案编写情况;

(2)教学进度计划(含实验教学进度计划)编写情况;

(3)网络课程开课前准备情况;

(4)教学材料线上同步情况:任课教师应按照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表在学校网络课程平台或其他在线教学平台上创建相应的在线教学班,并上传课程教学PPT、练习题、电子教材、推荐参考文献、推荐网络课程等教学资源,同时利用QQ、微信等建立班级群。

(二)开学第1周(9月4日至9月8日)课堂教学情况

1.领导干部听课情况

开学第1周,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领导干部将深入课堂教学一线听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

教务处做好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听课安排,各学院做好本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安排。

2.课堂教学情况

学校教学检查工作组和学院教学检查小组应认真检查第1周课堂教学情况,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课表安排情况;

(2)师生到课情况; 

(3)课堂秩序情况。

学校开学教学检查工作组检查安排见附表1,学院开学教学检查小组检查安排由各学院负责具体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9月1日前,各学院拟定本学院开学教学检查方案,并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质量办。

(二)9月4日至9月8日,学校、各学院严格按照检查安排对学校、各学院教学准备情况和第1周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处理。

(三)9月12日前,各学院将本学院开学教学检查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质量办。

 

附表1: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

 

 教务处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


 检查组人员每天上午7:50/9:40,下午1:50/3:40在指点地点集合,由教务处工作人员分发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完毕请及时将检查表交至教务处质量办(行政楼B-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