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清理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04-28浏览次数:2551

各学院及有关本科毕业生:

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清理考试将于56-8日进行,现公布具体考试安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54日前准备好各项考试材料,并通知到相关毕业生本人。

2.毕业生进入个人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清理考试具体安排,按时参加清考。

3.监考教师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核对毕业生有效证件,并按要求调整考试座次。

4.毕业生必须凭学生证、校园卡(有照片)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并在指定位置就坐,除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任何书籍、笔记、稿纸、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座位,违者按舞弊处理。

5.少数毕业生如遇考试课程冲突,请与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协调考试时间,并优先清考通识必修课程,如数学、外语类课程。

6.凡不具备清考资格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清理考试,未经批准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7.考试结束后,全校511日前完成阅卷、登分工作。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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