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04-14浏览次数:1854

各学院: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顶层设计,是关于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实施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关于修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将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依据

各学院在2017级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修订形成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二、总体要求

1.各专业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必须从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中选取,各类课程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应与课程库一致,不得随意增减各类课程学分、学时。

2.各专业要统筹安排各门课程学期安排,均衡各学期的学习量,不得随意更改“两课”、大学外语、大学数学、大学计算机课程的开课学期,不得随意删减其他学院开设的课程。

3.本次微调原则上不新增课程代码,确需增加的,必须先检索全校课程库,与课程库课程内容大量重复的不能新增。新增课程代码必须通过教务系统申请,提交时必须填写课程中英文名称、学分、学时、周学时、课程简介等。

三、具体要求

1.各专业总学分数原则上不超过170学分,若总学分数确需上浮的,须提请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根据《关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若干意见》(鄂经院教函〔20171号)统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要求,实现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安排、课程归属、开课学期顺序4个方面的统一。统一后的课程信息如下:

原代码

原名称

统一后的课程信息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周学时

开课学期

TB3705

TB5496

思想道德修养

TB370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36

2

1

TB3703

TB3704

TB549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TB370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54

3

2

TB3706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TB3706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6

2

3

TB3701

TB3702

TB5499

TB550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

TB3701

TB370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

6

108/36

2

3-4

SY9991

形势与政策

SY9990

形势与政策

2

  

  

1-8

3.大类招生专业总学分、分流前各学期课程设置必须完全一致,各专业专业选修课程原则上不得低于24学分。

4.《法学通论》不再列入通识必修课程,列入通识选修课程库。

5.各学院在本学院实践与实验课程号段分别申请《中期实训》、《中期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课程代码。

6.在第六部分“专业与课程修读指引”,将第2条修改为:“通识选修课包括人文与社会、艺术与欣赏、自然与科技、表达与沟通、创新与创业等5个模块,在2-7学期开设,合计应修满18学分,且在每个模块中修读至少2学分。其中,《创新与创业基础》(TX22012学分)为学生完成学业必须修读课程,且须在前3学期完成,并取得规定学分。”

7.在第六部分“专业与课程修读指引”,将第3条修改为“专业选修课在2-7学期开设,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各专业专业选修课模块内选修,合计应修满X学分,本专业学生修读其他专业A类专业选修课不得超过15学分,其余学分必须修读本专业B类专业选修课。”

8.在第六部分“专业与课程修读指引”,将第4条修改为“本专业为有志于辅修的学生提供A类专业选修课,A类专业选修课见表十三。辅修本专业的学生在本专业A类专业选修课中累计修满15学分,经学生本人申请,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初审同意,教务处审定后可获得本专业辅修专业证书。”

9.第八部分“学期教学进程表”符号说明部分增加:“”表示“经营管理综合仿真实习”,经管类专业(旅游管理除外)应在第七学期第1-7周标注。

10.表十一、表十二部分“学时”列后面增加“实践实验学时”列,各专业应根据课程库信息填写实验学时;专业核心课程整行加粗;通识选修课程部分按培养方案表十一、十二示例(见附件)修改。

11. 表十一、十二“实践与实验课程”中“专业实验”,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专业(除旅游管理类专业)必须从下列四门实验课中开设一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SY2510

企业资源计划I(财务模块)ERPIFinancial Module

2

36

6

SY2215

企业资源计划I(人力资源模块)ERPIHuman Resources Module

2

36

6

SY2216

企业资源计划I(生产运作模块)ERPIProduction Management Module

2

36

6

SY3113

企业资源计划I(供应链模块)ERPISupply Chain Module

2

36

6

四、时间安排

1.各学院511日前将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草案纸质版(要求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

2.教务处518日前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将意见反馈给学院。

3.各学院525日前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定稿纸质版(要求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

  

附件:人才培养方案表十一、十二示例.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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