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落实本科生导师制的意见

发布者:教学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9-10浏览次数:1020

各学院:

在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和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双重挑战下,为进一步守好人才培养的“质量关”,发挥本科生导师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指导作用,落实好本科生导师职责,现将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落实本科生导师制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校园管理特殊时期,导师须不忘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密切关注学生身心状态,提示学生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

(二)加强学业发展规划指导,丰富学生学习生活

导师要帮助学生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生的能力特质和兴趣方向,因材施教制定学业规划,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增强专业认知。积极指导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开展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丰富第二课堂活动,开展“线上座谈会”、“线上读书会”等集体学习活动,与个别学生线下会面,加强单独指导。

(三)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扶学生就业创业

结合学科特点和就业形势,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主动为学生就业创造一定条件,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


二、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

(一)以学院为主体,以导师为核心

学院要充分发挥本科生培养的主体作用,完善院级本科生导师工作制度,制定指导计划规范,集中开展导师工作会议,做好2020级新生导师分配准备工作,做好导师培训及考核工作。学院要积极配合本科生导师解决本科生指导过程中的需求与问题,以导师为核心落实人才培养的重点任务。导师根据学生指导情况制定个别或集体的指导计划,在学业指导内容、时间和要求上做出必要说明,向学院备案。

(二)加强工作联动,注重培养实效

本科生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在学院领导下开展密切合作,主动及时沟通学生学习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工作,做好痕迹管理。在学业指导上,本科生导师要主动寻求辅导员、班主任的帮助,提供转专业、选课、考试、校际交流等方面的指导。在辅导员及班主任配合下,本科生导师要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关注学生的思想表现、心理状态及就业情况等。

(三)倡导尊师重教,做好疫情防控

导师制以师生互动为载体,落实好导师职责不仅需要每一位导师的付出,更需要每一位同学的参与。学生要主动与责任导师取得联系,以认真的态度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以饱满的热情参与导师主持的活动,以公正的态度评价导师指导的效果。遵循疫情防控要求,师生交流可采取线上会议、邮件等“云沟通”形式,在满足防控要求条件下适度开展集体活动。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各学院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意见》(鄂经院发〔2016178)及通知要求制定本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落实本科生导师制的工作方案》,《方案》要包含明确的实施内容和时间规划,对本科生导师分配、学生指导计划规范、指导记录要求等导师工作有详尽说明,各项措施操作性强,需有可量化的导师考核标准。各学院于924日下班前将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印后的纸质版工作方案提交至行政楼A304,电子档同日报送至邮箱shuhao@hbue.edu.cn,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各学院于3个工作日内将本院方案在本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二)各学院要加强本科生导师制的经验总结和对优秀教师的宣传,教务处将于学期中调研各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落实情况,选取优秀师生事迹进行专题报道。

 

联系人:汪长凌,舒昊;联系电话:027-8197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