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学类获奖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盛玮发布时间:2017-11-30浏览次数:1472


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7年度教学类奖励工作,鼓励教师潜心教学,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1739号)的文件精神,拟对2017年度各类教学类获奖情况进行登记,请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如实认真申报。各类奖项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 为了简化办公程序、提高工作效率,2017年优秀毕业实习指导奖、2016年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指导奖、2016-2017学年度优秀教学奖、2017年授课竞赛奖、2017年优秀导师奖等教学奖励项目获得者由学校依据发文直接奖励,获奖教师和学院无需申报(具体获奖文件见学校OA办公系统发文)。

2. 教师申报学科竞赛指导奖、省级授课竞赛奖、教学成果奖和教学建设特别贡献奖须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至学院审核,无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不可申报。各学院将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后一并报送教务处审核。学院应分别汇总学科竞赛指导奖、省级授课竞赛奖、教学成果奖和教学建设特别贡献奖获奖情况(见附件2-5),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3.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六条,学科竞赛指导奖获奖应在“科学竞赛指导奖汇总表”(见附件2)中填写获奖等级对应奖励分值,由多个教师共同指导获奖竞赛项目,由指导团队负责教师按实际指导情况将奖励总分值分配到指导团队各成员。

4.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六条,省级授课竞赛奖获奖应在“省级授课竞赛奖汇总表”(见附件3)中填写获奖等级对应奖励金额。

5.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四条,教学成果奖获奖应在“教学成果奖汇总表”(见附件4)中填写获奖等级对应奖励金额,由项目负责人将奖励总金额分配到项目各参与人。

6.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六条,教学建设特别奖获奖应在“教学建设特别贡献奖汇总表”(见附件5)中填写获奖等级对应奖励金额,由项目负责人将奖励总金额分配到项目各参与人。

7. 126日前,各学院应将如下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督导办公室(行政楼A-301),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教师的《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申报表》(电子版、签字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各申报奖对应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竞赛获奖证书扫描版、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一份)

3)《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类奖励汇总表——学科竞赛指导奖》(电子版、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4)《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类奖励汇总表——省级授课竞赛奖》(电子版、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5)《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类奖励汇总表——教学成果奖》(电子版、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6)《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类奖励汇总表——教学建设特别贡献奖》(电子版、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联系人:盛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7-81973934


附件:

  1. 附件1 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类奖励申报表.xls

  2. 附件2 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类奖励汇总表——学科竞赛指导奖 .xlsx

  3. 附件3 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类奖励汇总表——省级授课竞赛奖.xlsx

  4. 附件4 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类奖励汇总表——教学成果奖.xlsx

  5. 附件5 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类奖励汇总表——教学建设特别贡献奖.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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