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1学期网上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24浏览次数:462

各院系及有关班级: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5-2016学年第1学期网上选课定于第16周至第17周进行。请各院系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组织学生选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网址

218.197.80.10218.197.80.13218.197.80.27

二、选课对象

2012级、2013级、2014级本科在校学生。 

三、时间安排

 

四、注意事项

1. 网上选课是学校教学安排的重要环节,各院系应指导并组织好学生选课,要利用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对选课的要求及操作、阅读培养方案等环节给予指导,以便学生正确选课。

2. 学生选课前,应通读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了解相关要求。不能选修与必修课相同或相近的选修课,否则,不计学分。学生选课成功而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课程成绩以“0”分记入个人成绩表。

3. 体育课可选择的时间为周一7-8节、周二7-8节、周三7-8节、周五7-8节(艺术学院安排在周五7-8节)。2014级学生(不含体育类专业、中美合作班学生)必须选择且只能选择一门体育课。

4. 下学期通识选修课中开设7门“网络通识选修课”。选课完成后,已选课的学生须按照课表显示时间地点参加第一堂课的学习,最后一堂课须按照辅导老师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集中考试。网络通识选修课操作指南(Blackboard8.0学生使用手册)可在教务处网站“专题信息”栏目中下载。

5. 通识选修课选课人数不足 50 人,专业选修课选课人数不足40人的课堂不开课。其中,专业选修课选课人数不足40人的课堂如要开课,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课。

6. 学生所选的课程是否开课及选课结果,请在第一轮选课结束后,于630日上网查询。所选课程取消开课课堂的学生可以在第二轮选课时间内改选其它课程。

7. 学生选课完成后,可以在“信息查询”菜单下“学生个人课表”查询个人的课程表,选课成功后的专业选修课和通识选修课会出现在“学生个人课表”中。

8. 选课前,请按学校规定先进行本学期网上评教。

9. 根据学校考试管理规定,未进行网上选课注册的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教务处

201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