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0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7-03浏览次数:246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及《湖北经济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实现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并为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开展第一批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对象

全校2020年所有招生专业(不包含已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

二、 遴选数量

遴选17个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立项建设,并将从中择优产生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对象。

三、 遴选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四、 申报评审

1.符合条件的申报专业,需如实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1

2.学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负责召开本院教学委员会进行推荐,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

3.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宁缺毋滥。

4.遴选结果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

5.学校发文公布建设点立项名单。

五、 其他事宜

各学院统一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档和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2020年71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邮箱:jwcjsb@hbue.edu.cn

联系人:汪长凌,舒昊。

联系电话:027-81973712。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信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