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在线进行课程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运行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5-22浏览次数:20291

各学院: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证本科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学生学业不受影响,决定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课程考核采取在线形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对象

参加课程(含重修和正常学习课程)考核者应是已选课、上课,且课程教学已经结束的学生(不含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二、课程考核组织与管理

课程考核组织与管理由教务处总体协调,各学院负责落实,具体包括考核安排、命题、审题、监考、阅卷、评分、登分、考试分析、归档保管等环节。

三、课程考核时间

课程考核原则上在最后一次课随堂进行,由任课教师负责并提前告知学生。学期中已经结束的课程考核由任课教师另行确定具体考核时间。需要统一安排考核时间的大类课程集中在622-75日进行,具体考核时间由教务处于615日公布。

四、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分考查和考试两种方式,原则上依托学校网络课程平台进行(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如果需要用其它考试平台,由学院组织测试和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一)在线考查方式。具体包括论文、报告、方案、作业、口试等。

(二)在线考试方式。在线考试采用开卷形式,任何人不得在开考10分钟前以任何形式公布或泄露试题,学生在考试期间可以查阅资料、笔记、作业等。

各学院下载填写《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课程考核计划表》(附件2),组织任课教师或教研室、课程组根据课程教学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核方式,报学院批准。5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备案,考试计划确定后不得变更。

五、课程考核资格审查

任课教师要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管理,严格考试资格审查。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前一周向学生公布在线教学期间学生考核成绩和平时成绩的评定结果,做到有依据、有记录、有成绩,公平公正。同时,公开宣布本课堂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凡缺课(或未交作业、未做实验)达到1/3以上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

六、课程考核命题

命题应以主观性、开放性题目为主,客观题为辅,以能力考查为导向,注重考核学生对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难度和题量要适合开卷考试,并按照要求网上进行审题,确保试题质量。

所有课程考核应在考核前完成命题工作,其中,统一安排考核时间的大类课程应在612日前完成命题工作。

七、课程考核纪律

学生应自觉遵守课程考核纪律,不得有任何考试舞弊行为;监考教师要恪尽职守,严格程序规范。一经发现有不当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课程考核阅卷、评分、登分与归档

课程考核结束后3天内按要求完成阅卷、评分和登分工作。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课程考核成绩平时成绩占比50%。所有学生都应准确录入平时成绩,没有考试成绩的学生,要查明具体原因,在备注栏中选择“缺考”、“缓考”、“违规”或“取消考试资格”选项。

任课教师要做好课程考核各种材料的归档工作,包括试卷(含电子答卷)、论文、报告、作业等,不得丢失。不便以纸质形式存档的考核材料,可参照《湖北经济学院考试材料归档管理办法》(附件3),灵活选择存档考核材料及形式(比如光盘),正式开学后交学院存档。

九、课程考核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在线考核工作,要成立学院在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精干的人员参与监考,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参与巡考。

(二)加强教育培训。学院要对命题人、监考教师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强调做好试题保密工作;要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倡导诚信应考,杜绝违纪舞弊行为发生。

(三)关爱考生。学院要深入了解考生具体情况,通告在线考试方法,提醒考生做好考前复习和考试设备检测。

 

附件1:超星在线考试流程.pdf

附件2: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课程考核计划表.xls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考试材料归档管理办法.docx

                                                               教务处

202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