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的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23浏览次数:197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就落实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各项教学任务的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执行计划的下达与核对

1.由专业所属院系负责。教学执行计划由必修课、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和实验课开课计划三部分组成,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下载。内容是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周学时、学分、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性质及课程类别等信息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开或重开现象。具体工作步骤是:教学秘书初审—教学副院长(主任)复审—教务处和实验教学中心复核。所有环节必须签章。

2.学期教学进程表(见附件1)规定了各专业(班级)本学期理论教学、集中实践教学的周数和进度安排。请按照校历教学周数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据实填写,并对相关课程专业的理论教学起止周、周学时进行相应调整。有中期(专业)实训的,要提前制定实训计划,报实践办备案。

3.法商学院、管理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双学位班教学执行计划单列,同步下达,共享学校教学资源,独立排课。

二、课堂教学任务的落实

4.课程所属院系根据教务系统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并按有关规定合班。

5.坚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教学制度,要确保高水平的教师讲授本科课程。师资不足的少数课程,应抓紧落实外聘教师(具实名)。要从外聘教师资源中遴选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按学校有关要求和程序聘任,并将有关资料报人事处审批并完整存档。

6. 2学分以下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通识选修课原则上分段排课(大学体育或者作业量大的课程除外),3学分以上的课程原则上应全学期排课(艺术类课程除外),个别因特殊情况需要分段排课的须与教务办协调。分段教学课程上、下段安排由课程所属院系根据师资情况及本院(系、部)教学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最后班级课表周学时由专业所属院(系)协调平衡。

7.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注明实验课的排课指定,如起止周数、地点及分组指定等,由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实验室资源排课并通过教务系统下达实验课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8.下学期将开设9门网络选修课。课程负责人要做好虚拟课堂的教学组织与管理,确保教学质量。鼓励条件较好或先期有规划的院系积极申报更多的新的网络选修课。

三、教材征订

9.下学期开设的必修课教材,按行政班级集中征订;老生的专业限定性选修课程(即培养方案中专业选修课带“★”符号的课程),按教学班实际选课人数集中征订;其它课程不列入教材征订计划,开课后由任课教师指定,学生自行购买。

10.选用教材要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课程教学大纲与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及专业主干课程原则上应选用近三年公开出版的规划教材,严禁使用非法出版或盗版教材。

11. 能反映我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特色,且无公开出版教材的课程,可采用自编教材(讲义)。采用自编教材(讲义)须严格执行我校《自编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任何部门和任课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教辅资料、练习题册,确无替代品,又必须使用的,应专题报告,由教学委员会审定后选用。

12.需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尽量减轻学生负担,单本教材超过50元以上的应在征订前报教材管理办审定。外文版教材不得使用影印本和非正式出版物。

13.院(系、部)下载教材(本科)征订单(下教学任务时发),教材(高职、高专)征订单。经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部)公章确认后,于530日前报教务处,高职高专教材计划报管理技术学院。

14.已申报批准的教材征订单,一般不得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改,由开课院(系、部)提出书面的教材变更申请,经分管教学的院长(主任)签字,教务处审查,报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送教材发行站更改。因变更教材征订计划造成教材不能按时到校的,有关院(系、部)及教师应催促尽快到校并向学生说明情况。

四、课表编排

15.教务处首先安排全校性通识课程,其他课程由院系部自主编排。各院系部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于530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落实教学任务。612日向全校师生公布必修课课表,616日开始第一轮选课。

16.院(系、部)排课时,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排课的基本规则,如教师、教室、课程、起止时间不能有冲突;班级课表应均衡分布;教学间隔时间合理,同一教师担任同一班级的同一课程,一天不能超过3节(艺术类部分课程最多只能排4节),且必须隔日安排;同一教师在同一天的授课总时数原则上不能超过5节;排课应坚持优先排上午、优先排白天、优先排工作日的原则,尽可能减少师生远距离流动、考虑住市区女教师晚上上课后的安全等问题。为确保班级课表均衡合理,排课中不接收其它原因的个人排课指定。

17.排课时段及开课时间:必修课、选修课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双学位课程及编班重修课程安排在周六或周日。

18.网上选课是学校教学安排的重要环节,各院系应做好学生选课指导工作。辅导员(班主任)或本科生导师要利用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对阅读培养方案、理解选课要求及操作等给予指导,以便于学生正确合理选课。

19.课表编排工作量大,难度较高,请各院系部加强对排课工作的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按照《湖北经济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编排日程表》(见附件2)确保排课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2073日公布班级课表,请所有任课教师在此时间后通过教务系统下载个人课表,做好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稳定学校教学秩序,班级课表一经公布,不再调整。开课期间,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非不可抗拒的原因,原则上不办理调课,请各教学单位提前考虑,统筹安排教师个人正当需求,通过分段排课等办法解决。

 

                                   教 务 处

2014424

附件1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编排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