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11浏览次数:407

鄂经院发〔2006183

湖北经济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鄂教高〔200214号),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牢固确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

(一)我校作为一所教学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其根本任务是面向生产、建设、服务一线,培养应用性高级专门人才。全校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观念,以教学需要、教师需要、学生需要为出发点,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

(二)实行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校长和校党委书记是学校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教学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必要条件和思想政治保障;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是全校教学质量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指挥教学工作,实施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工作;各院(系、部)院长(主任)是本单位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实施本单位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基本教学条件;各院属系(直属系教研室)主任是本系(教研室)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课程教学工作质量和教师的教学质量管理负责;教师个人要保证本人所承担的课程、教授的教学班和相应教学环节的质量;各职能部门和教学辅助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教学质量相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承担的教学管理、服务、保障工作负责。

(三)建立教学工作专题会议制度。学校党委、行政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专题会议,集中研究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教务处定期召开各院(系、部)院长(主任)或分管教学院长(主任)以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教学工作例会,专门研究、协调、解决管理、服务与教学保障问题;各院(系、部)要建立教学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本科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建立教学工作调研制度。学校党政领导分别与院(系、部)定点联系,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教学单位调查研究,深入课堂听课,深入学生班级听取意见,及时掌握并解决教学、管理、服务及教学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各院(系、部)领导、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至少听课8次。

(五)引导教师把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教师每学期调、停课的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要为本科学生讲授1门课程。连续两年无正当理由不讲授本科课程的,不再聘任其担任教授、副教授职务。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通过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学术造诣。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一般需要公开发表一篇教学研究论文。

(六)建立教学中心地位保障制度。学校的各项政策,包括经费预算、职称评审、工作量考核、收入分配等,均优先考虑教学需要。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每年评选、表彰和奖励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各行政部门、教学辅助部门和后勤部门要建立教学服务责任制,定期考评有关人员服务教学、保障教学的岗位责任履行情况及工作状态;正确处理教学和科研的关系,发挥科研对教学的促进作用,教师应将本学科最新的理论和信息引入课堂,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适应本科教学需要的骨干教师队伍

(七)教师应具有高尚的师德,优良的教风和敬业精神,具有严谨的学术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以高尚的人格和学术道德教育人、培养人,把教学工作与“办人民满意的高等学校”统一起来,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学者素养。学校要积极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步伐。未来几年,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是:建设一支适应高质量教学要求的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

(八)增加师资队伍数量,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我校现有的办学规模,在科学合理测算各教学单位编制的基础上,要按计划引进教师,加大力度引进优秀人才,充实一线教学力量,保证各专业教师的充足率,并将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作为对各教学单位进行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改善兼职教师结构,扩大聘任范围,聘请高水平主讲教师和实习实践训练指导教师,吸引专业基础理论厚实、有成功创业经历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加强与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教学合作,聘请一批优秀人才担任专业教学工作。

(九)根据学校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到2010年,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比例达到70%,其中博士占20%,重点学科的教师应高于这一比例,使本科专业主讲教师都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加快实践教学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整体素质高、专兼结合、一专多能的“双师或多师”型实验教师队伍和管理、技术人员队伍。经过23年的培训、培养,使我校45岁以下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实验教师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50%,部分教师获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十)继续实施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建立“定导师、定方向、定任务、定考核”的培养模式。采取“师带徒”方式,落实“以老带新”工作,各院(系、部)要根据具体情况为青年教师指定教学经验丰富、工作态度认真、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同时积极推行集体备课、示范教学、观摩教学、经验交流和试讲制度,帮助青年教师过好教学关,培养教学新秀;要重点培养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有计划地安排45岁以下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有计划地选派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知名大学进行学术交流或课程培训,对具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委以学术重任,进行重点培养,不断提高其教学及科研水平。

(十一)建立教学质量激励机制。学校每年评选一次“教学质量优秀奖”,每年度进行一次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对教学质量综合排序前10%的教师,增加其计酬系数;对连续3年教学质量综合排序前10%的教师,可直接成为学校“教学名师”的候选人。每两年举办一次中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为优秀中青年教师展示课堂教学艺术和先进教学方法提供舞台。

(十二)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教学工作质量是教师工作考核的核心指标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条件。在教师职务评聘和评优、评先工作中,教学考核达不到“称职”的均一票否决。对连续2年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达不到最低要求、连续受到学生投诉且调查核实的教师,暂停其教学工作,限期整改,并进行教学业务培训。经整改和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授课资格,予以转岗或解聘。

三、调整经费支出结构,优先保证教学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建立教学经费保障制度,优先安排并保障教学经费。各年度用于教学业务费、教学差旅费、设备维护费、体育维持费等四项教学经费的支出,应不低于当年学费收入总额的25%,各教学单位自筹资金收入中也应投入一定份额用于教学工作。

(十四)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多媒体课件建设、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等教学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学校应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专项教学经费的投向和使用效益进行评价。

(十五)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院校基本办学条件的要求,加大教学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根据学生规模情况,适当增加教学场地,满足各层次教学需要;增加教研活动室和教师工作室,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便利场所;加强实验室建设,尤其是实验教学软件的引进与开发,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保证百名学生教学用计算机配备超过10台、百名学生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座位配备超过7个、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达到并超过3000元、生均年进书量超过4册。

四、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内涵建设

(十六)积极推进教学模式改革,巩固改革成果,扩大受益面。进一步深化市场营销专业经理预备班、国际金融实验班导师制、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和法国马赛酒店与管理学院“8+1”师生对等交流项目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推进管理学类课程拓展训练和情景教学法、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课程分级教学、国际贸易实验班双语教学、计算机公共基础课开放实验、法学专业课程模拟法庭、旅游管理和烹饪专业依托实习基地进行专业课程实训、体育课教学俱乐部制等教学模式改革。大力推广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改革的成功经验,鼓励传统专业和新建专业进行新的改革尝试,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途径,突出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与特色,增强专业办学的核心竞争力。

(十七)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和学校学科发展实际,优化专业结构和体系,使各专业、学科之间互相支持、协调发展。学校对各专业要加强分类指导,优先发展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要进一步强化经济学、管理学在我校的学科主体地位,着力建设与金融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企业管理学、会计学等5个校级重点学科相匹配的优势专业。法学、文学、理学类本科专业,要努力改善专业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要通过对优势专业和新兴专业的重点建设和扶持,积极争取湖北省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建设一批在省内具有领先地位的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

(十八)加强新专业建设,保证新专业教学质量。学校的专业建设规模应趋于稳定,新专业的申报必须符合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并进行严密、科学的论证;新办专业须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按计划引进师资,保证新专业的教学需要;学校对新办专业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加强新办专业的实验实习教学条件建设和图书资料建设;建立新办专业的评估检查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估检查。

(十九)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内涵建设。按照本科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稳步推进学分制教学改革,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扩大学生在专业、课程等方面的自主选择权,充分体现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各本科专业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找准定位,明确专业培养目标,把握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解决好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问题;按照培养规格和要求,建立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二十)增加教学研究经费投入,加大对教学成果的奖励力度。学校鼓励教师和各类管理人员积极申报教学研究课题,并设立专项资助经费,推动教学改革研究进程和优秀教学成果的应用推广工作。对于已经立项的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学校资助配套研究经费;对于已经结题的教学研究项目,学校组织评选优秀成果并推荐其参评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对获得省级、国家级的教学成果奖,学校按11配奖;在职称评聘等方面,获奖者与获得相应级别的科学研究三大奖(即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享受同等待遇。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工作完成的教学研究论文等同于专业科研论文,凡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计入当年科研工作量。

五、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

(二十一)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实施本科专业课程设置论证制度,各专业在研究、制订培养计划时,要确保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教学环节设计与人才培养目标的一致性,尤其要增加实践教学学时,体现重应用的要求;科学设置专业选修课模块、增加选修课学时,体现分流培养与个性发展的要求;压缩课堂教学学时,增加课外教学学时,合理组织课外教学活动,体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各门课程要适时进行教学内容的整合和改革,避免课程内容不必要的交叉、重复,尤其是学科基础课和主干专业课程要加快知识更新,要追踪新观念,引进新理论,将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充实到教学内容中。

(二十二)加强重点课程建设,培育精品课程。加强重要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和建设,通过优质课程、特色课程、精品课程评选机制和立项建设制度,积极培育一批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加强专业主干课程教学,要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试行“主干课主讲教授岗位”制度,确保本科教学质量。

(二十三)加快网络课程建设。学校将以优质课程、特色课程、精品课程建设为重点,加快网络课程资源建设。第一期重点建设15门精品课程网络教学资源;“十一五”期间,校级优质课程、特色课程、精品课程要全部达到网络课程要求。网络课程采取立项建设制度,学校给予配套经费,鼓励更多的教师、投入更多的精力参加网络课程建设工作,搭建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平台。

(二十四)建立科学的教材编写和选用制度。学校鼓励和提倡教师参与国家级、部委级统编教材的竞标及参编工作。学校设立教材建设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编写教学大纲和自编特色教材的出版。建立科学的教材选用制度,教材的选用应经过科学的论证,努力提高优秀教材使用率,各门课程要优先选用教育部推荐的优秀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公认的优秀教材,所有课程均应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鼓励使用近年来我国引进的、在其它高校使用效果较好的优秀外文原版教材、翻译教材。学校定期对选用教材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升教学水平和质量

(二十五)加强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要改变传统的“授受”模式,提倡启发式、研讨式、双向交流式的教学方法,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教学组织方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十六)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学校鼓励和支持研发符合课程特点、有特色的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使用多媒体课件授课的课程和课时比例均要高于50%;有计划地对教师进行现代教育技术技能的培训,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二十七)积极促进双语教学。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双语教学师资培训,实施双语教学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各院系要采取得力措施支持基础条件好的教师开展双语教学。金融、法学、信息技术类专业的专业课使用双语授课的课程比例要达到或超过10%,其他专业要积极推动双语教学,使双语授课的课程达到一定比例。双语教学要注重质量、讲求实效、规范管理,切忌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

七、围绕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加强实践教学工作

(二十八)科学设计实践教学环节,构建与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相一致的实践教学体系。结合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对培养计划中的实践环节进行科学性、可行性论证,不同类型的实践教学的科目、环节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顺序和时间分配等方面应该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应该和相关课程保持协调一致,与课程教学要求相匹配。适当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和实验学时,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合理地确定实践性教学的学分比重。理工、艺术、旅游、烹饪类本科专业,其实践性教学的比重应达到或超过40%

(二十九)理顺实践教学管理体制,构建三位一体、高效的实践教学保障体系。要通过实践教学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教务处在实践教学制度建设、计划管理、质量监控等方面的责任;明确教育技术部在技术保障、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等方面的职责;明确院系在建立实践教学规范(教学要求、管理办法、质量标准等)、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建设、教师和学生的考核等方面的责任。

(三十)抓紧省级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建设,在此基础上构建面向全校学生开放、资源高度共享的综合实验平台。力争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2006年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综合实验平台建设要在2007年初具规模,2008年基本成熟。充分利用综合实验平台,降低实验设备的投资和维护费用,提高实验设备的利用效率。

(三十一)加快实验室建设步伐,建设一批符合本科教学要求的实验室。全校各类基础实验室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基础实验室建设标准抓紧建设,各个专业实验室的实验教师和实验人员配备、实验教材建设、实验条件、实验内容、实验资料、实验教学和管理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教育技术部要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学校将在经费、政策等方面为专业实验室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三十二)加强校企合作,加快建设一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各本科专业要按当年招生人数201的要求建设实习基地,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本专业拥有的签约实习基地数量、容量、指导教师配备、实习基地条件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充分发挥示范实习基地的作用,使校外实习基地有稳定的场所,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和内容,有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有实际项目、场地和设施条件。院系要对当年毕业生实习作出具体安排,做到实习单位落实、实习岗位落实、实习内容落实、指导教师落实、实习时间落实。充分利用实习基地对本科毕业生进行专业实践训练,加强对学生毕业实习情况的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准予毕业的审核条件之一。

(三十三)积极推进案例库建设。抓紧启动《经济管理类本科教学案例大典》编撰工作,分专业收集整理经典案例,形成一个案例序列,力争以自编教材形式正式出版,使之成为我校应用性人才培养的一个特色项目。

(三十四)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发挥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机制的导向作用,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成绩作为是否授予学位的关键审核条件。

八、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三十五)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针对当前教学管理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院(系、部)基层教学管理薄弱等实际问题,要加快补充和调整教学管理队伍,使管理队伍数量能够基本满足工作需要,人员结构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40%以上,一般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建立教学管理人员的准入制度,竞聘教学管理岗位的一般人员应由院(系、部)和教务处共同组织考核;应根据学生、教师数量,确保教学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出台相关政策,保证教学管理队伍的稳定。同时,学校每年评选优秀教学管理人员,学校各类评先应适当考虑教学管理人员的名额分配。学校每学期要组织一次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三十六)健全和完善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应根据新形势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及学生要认真学习并执行规章制度,使教学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学校定期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十七)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教学工作决策系统,学校教学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对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体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权威性;教学督导组对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跟踪,保证及时准确地了解教学质量状态;院(系、部)要逐步完善教学工作各环节质量标准,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经常组织有关专家和同行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观摩、诊断和指导;学生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对教师教学态度、质量、效果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全面性、真实性;坚持教学相长的原则,所有学生每学期进行一次网上评教,要求学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保证提供的评价信息客观、公正。

(三十八)建立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建立并完善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不定期开展教学工作专项评估和检查,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各主要教学环节等,通过评估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估检查结果作为教学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十九)建立院(系、部)级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制度。学校实行校、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体制,并逐步实现教学管理重心下移,强化院长(主任)领导下的教学管理职能。通过定期对院(系、部)级本科教学管理、教学条件、教学效果和教学状态等工作的全面评价,实施对教学工作连续的、全面的监督,充分调动院(系、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优化教学管理过程,促进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对评价结果位于前5名的院(系、部),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十)落实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制度。落实《湖北经济学院教学事故界定和处理办法》,严肃教学纪律,严格教学管理,避免教学工作的随意性。对发生教学事故者,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十一)加强教学管理现代化建设。进一步研究和开发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及其配套系统,包括网络辅助教学系统、师资管理系统、网上评教系统等,使全校的选课、排课、成绩、考试、学籍、课程资源、网上评教等环节实现现代化管理,丰富数字化校园建设的内涵。

九、加强学风和校风建设,培养学生学术精神

(四十二)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管理工作人员是学风、校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教师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谨治学,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真正做到教书育人。教师有权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取消违纪学生的考试资格;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真正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四十三)严格学生管理,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学校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生的行为,统筹协调学生的各种活动,促使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学习活动;辅导员(班主任)要采取有效措施,整顿学习秩序,严肃学习纪律,坚决杜绝上课迟到、无故不参加课堂教学等现象,坚持随班听课,每月不少于每班4次;学校支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严格纪律管理,任课教师要认真考核、评定学生的平时学习成绩,并在学生的期末总评成绩中真实反映。

(四十四)加强考试管理,建设优良考风。要进一步落实考试管理制度,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评分标准。院(系、部)要鼓励教师科学设计考试、尝试考试方法改革,同时在命题、监考、阅卷、评分、成绩管理等环节加强监管,落实考试工作规范。学校对违反学校考试纪律的学生,坚持从严处理。

(四十五)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公共体育课和计算机基础等课程分级分项教学改革;增加选修课和实践教学在培养计划中的学分比例,设置满足学生个性需要的选修课模块,允许学生自主选择课程、教师和学习时间;实施辅修第二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改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阅览室等教学场所的条件,为学生学习提供更好的环境;完善奖学金制度、学科竞赛制度、学分奖励制度,为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四十六)鼓励学生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成立学生科研活动指导中心,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各院(系、部)须根据本科生人数,按一定比例配备导师,指导学生的学习、科研和创新活动;学校每年发布一次“大学生科学研究指南”;办好《藏龙学刊》,为学生展示科研成果提供平台;定期组织大学生优秀科研论文评选活动,鼓励学生社团开展学术活动,激发学生参与学术研究的积极性;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作两次学术讲座或报告,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听取学术讲座或报告不少于32个学时,教师开设讲座和学生参与情况由各院(系、部)按学年度组织考核。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学工作  本科  质量   意见

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61017日印发

共印45 

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