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调配学校教学资源,保障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保证课堂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学校现启动2022-2023学年度第2学期课程编排工作。
一、工作日程安排
(一)核对教学执行计划(11月2日-11月8日)
1. 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认真核对2022-2023-2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核对方式与要求见附件1),教学执行计划原则上不调整,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对教学执行计划进行微调,请相关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审核。执行计划审核完毕后,各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再次导出执行计划并打印。
2. 各学院对照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如实填报《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附件2),有中期实训任务的班级,需提前制定实训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核。
3. 各学院将审核后的教学执行计划、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中期实训方案电子版、纸质版于11月8日17:00前报送至教学运行办公室(行政楼A210),所有纸质材料需学院签字盖章。
(二)教学任务落实(11月9日-11月22日)
各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并完成通识选修课程的编排。任务落实及课程编排应对照学校教学安排要求进行。
(三)统一排课(11月23日-12月2日)
1. 11月23-27日,实验教学中心、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完成实验课程及特殊课程编排。课表初步排定后,各学院应注意检查班级课表合理性。
2. 11月28日-12月2日,完成全校课程集中编排及检查工作。
(四)教材征订(11月9日-12月2日)
1. 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后应及时填报课程教材,同一课程原则上应使用同一教材,教材由系(教研室)集体讨论决定,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具体要求见附件3,录入方法见附件4)。教材填报于12月2日17:00前完成,对因逾期填报影响教学秩序的情况予以追责。
2. 教材选用应认真对照《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1〕55号)进行,各学院应做好选用教材的审核及备案工作,如实填报《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备案表》(附件5),于12月2日17:00前报送纸质版至教学运行办公室(行政楼A210),所有纸质材料需签字盖章。
3. 所有课程参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名单》(附件6),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相对应的马工程教材。
二、工作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严格参照附件要求完成各阶段任务,各阶段工作任务期限由教务处统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设定,请各学院把握好时间结点,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2.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安排经系统审核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请各学院做好统筹安排。
3.坚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各学院要确保高水平的教师优先安排讲授各类基础课程。
4.法商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任务单列,同步下达,共享学校教学资源,独立排课。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课程任务待教学计划确定后单独下达,独立排课。
教务处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