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专家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10-19浏览次数:451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各级各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推动专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性成果,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专家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进校时间

20221024日(周一)全天。

二、评审工作安排

1.线上评审:专家分组线上审阅受检专业材料,形成初步评审意见

2.专家进校:时间为一天,工作安排包括评审专家见面会、受检专业汇报、专家审阅材料、专家分组访谈、评审意见反馈会。

三、专家评审范围

本次专家评审的范围为重点检查的第一批6个国家级和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体名单见《关于开展2022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

四、参会要求

13受检专业负责人、受检专业所在学院负责人及专业相关工作人员应参加专家见面会及反馈会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专家见面会:1024日(星期一)上午8:30,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专家评审意见反馈会:1024日(星期一)下午4:00,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五、专业汇报安排

1.汇报专业:金融学、财政学、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法学。

2.汇报内容:专业建设整体进展及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后续措施与建议等。

 3.汇报材料:(1)专业自评报告(8份);(2)专业关键考核指标情况表(8份);(3)专业支撑材料(不少于1份);(4)其他受检专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4.汇报要求:各受检专业依次汇报。需制作汇报PPT,每个专业汇报不超过10分钟。


请相关学院提前做好汇报准备,20221021日(星期五)下午16:00之前将汇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A304)。汇报PPT电子档发送至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曾菡、舒昊。联系电话:81973712    

                    

                        教务处     

                           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