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校拟于近期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基层教学组织考核
1.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细则由各单位自主制定,考核方式一般采取基层教学组织自评、学院考评等,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学院结果报教务处备案(附件1、附件2)。
2.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结果,作为基层教学组织成员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发放下一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经费和本年度负责人津贴。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暂停发放下一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经费和本年度负责人津贴,整改合格后予以补发。
二、 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年度总结
各单位结合考核结果,认真开展2022年度基层教学组织总结工作,报告内容为本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具体举措,突出基层教学组织在推进教学运行、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指导学生学习上的成效和经验,总结当前基层教学组织中存在的不足、面临的困难以及主要的改革建议。总结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不要求面面俱到,有数据、有事例、有分析,篇幅1500字以内。
三、 校级基层教学组织的推荐及认定
1.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实行限额推荐,“优秀”比例不超过基层教学组织总数的10%。有基层教学组织的单位,分别推荐1个A类和1个B类基层教学组织(如有)参评。推荐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需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3)对本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进行书面汇报,提供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情况记录本,并报送其它相关业绩支撑材料。
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基层教学组织成员积极参与本科教学,本年度无教学事故、无成员评教排名连续两个学期在全校后5%(以2021-2022教学年度内两学期评教数据为准),且无其它行政处分记录。
(2)基层教学组织成员积极开展教学交流及业务学习,活动形式多样,活动记录完整,每月不少于2次活动记录。
(3)基层教学组织成员积极投入教学建设,考核年度获得不少于两项省级以上“典型成果”:包括基层教学组织在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建设、“四新”建设、虚拟教研室建设、教育教学研究、专业认证、学生指导等方面的各类成果。
2.教务处组织评审。教务处根据评选条件对候选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资格进行审查与核实,组织专家评审,并将拟评选为2022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名单上报至校长办公会。
3.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审定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名单,并予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表彰。
四、 材料报送
11月7日前,各学院需将附件1、2、3及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年度总结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行政楼A304),相应电子材料请打包以“XX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命名发送至邮箱jwcjsb@hbue.edu.cn。
联系人:曾菡,舒昊,王婷婷;联系电话:027-81973712。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docx
教务处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