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课程重修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对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在校生。
二、重修报名
1. 时间:9月15日8:00至9月22日12:00。
2. 方式:网上自主报名,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重修报名—报名。
3. 学生若因考试缺考、取消考试资格及考试舞弊等原因导致的课程成绩不合格,则该门课程无法自主报名重修,学生需手写书面申请(盖所在学院公章)。申请应说明需重修的课程,分析检讨自身错误,并写明重修期间的学习规划,在报名时间内自行提交至教务处(行政楼A-210)人工办理重修。
4. 如网上自主报名不成功,请联系教务处(027-81973792)咨询。
三、重修方式
重修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采取以下方式安排重修课堂。
1. 组班辅导重修:对于报名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的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组班辅导重修。课时安排为计划课时的1/3,星期五晚上或周末上课。
2. 个别辅导重修: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课程采取教师个别辅导重修方式进行重修,具体辅导时间、地点、方式由辅导教师确定。
四、重修缴费
须按规定缴纳课程学分学费。
五、注意事项
1. 学生每学期重修报名不得超过5门,以避免上课时间冲突,无法保障教学质量。
2. 10月10日公布组班辅导重修和个别辅导重修具体安排,组班辅导重修学生按照课表上课,个别辅导重修学生按照下次通知要求办理个别辅导重修手续,确定辅导教师、时间、地点、方式等。
教务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