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2013〕1号)精神,第十六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确定为今年9月11日至17日,为切实有效开展好推普周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纲要(2012-2020)》,以营造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为目标,全面、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引导全校师生树立科学的语言观,提高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我校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共筑语言文字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1日至17日。
三、活动主题: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
四、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推普周活动,继续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激发师生员工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觉规范使用意识,倡导“用普通话讲述中国梦,用规范字书写中国梦”,共同构筑语言文字中国梦。
五、活动内容
1.各院、系、部、馆、后勤集团、亿优公司要组织师生员工学习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关于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要求,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2.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站、宣传栏的宣传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作一次国旗下讲话推普宣传;悬挂推普宣传横幅或张贴第十六届全国推普周宣传画;办一期推普宣传板报;开展一次“好书伴我行”读书活动;组织一次“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朗诵比赛。
3. 各院、系在推普周期间要加强师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检查力度,将教师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评价教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将学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情况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和优秀班集体的基本条件。
4.积极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在推普周期间各院、系要组织学生对校园内、校园周边黑板报、学习园地、标牌、店牌、指示牌、广告牌、地名牌、站名牌中的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字形不全等不规范用字、病句等进行调查并做好记录报校语委办备案。
各单位在推普周期间应按照国家语委文件精神,加强宣传、厉行节约、着力创新,主动尝试使用网络、手机、户外显示屏等新媒体加强宣传,尤其是通过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形式对年轻受众加强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湖北经济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