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实施人才培养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是确保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根本保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对现行人才培养方案在原有基础上进行适度调整,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专业培养方案的范围包括2017级普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和2017级专升本培养方案。以前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陷亟需调整的,一并提出微调意见。
二、调整要求
1.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应保持总学分和学分结构不变。
2.在“专业与课程修读指引”部分将第2条修改为:“通识选修课在2-7学期开设,合计应修满18学分。学生在学校公布的通识选修课模块内选修,其中,《创新创业基础》(TX2201,2学分)为学生完成学业必须修读课程,且须在前3学期完成,并取得规定学分。”
开设《创新与创业》(TB2201)的3个专业(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此部分不作修改。
3.根据《关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若干意见》(鄂经院教函〔2017〕1号)统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要求,实现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安排、课程归属、开课学期顺序4个方面的统一。统一后的课程信息如下:
原代码 | 原名称 | 统一后的课程信息 |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周学时 | 开课学期 | ||
TB3705 TB5496 | 思想道德修养 | TB3707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3 | 36 | 2 | 1 |
TB3703 TB3704 TB5497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TB3703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3 | 54 | 3 | 2 |
TB3706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TB3706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36 | 2 | 3 |
TB3701 TB3702 TB5499 TB5500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 | TB3701 TB3702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 | 6 | 108/36 | 2 | 3-4 |
SY9991 | 形势与政策 | SY9990 | 形势与政策 | 2 | | | 1-8 |
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的其他课程调整如下:
原代码 | 原名称 | 调整后的课程信息 |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周学时 | 开课学期 | ||
TB3402 | 法律基础 | TB3406 | 法学通论 | 1 | 18 | 1 | 1 |
4.各专业要统筹安排各门课程学期安排,均衡各学期的学习量。
5.各学院在2016级培养方案(教学运行办加盖印章的纸质材料)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形成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修改之处用红笔标注,同时须填写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汇总表(见附件一)。
6.各学院在微调培养方案时应加强专业核心课程整合力度。不得随意删减其他学院开设的课程。
7.新增课程代码(含通识选修课程代码)时,必须先检索全校课程简介和课程大纲,与已有课程内容大量重复的,不能新增。新增课程代码必须在教务系统内提交申请,提交时必须填入课程中英文名称、学分、总学分、周学时、中英文课程简介。
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TB3703)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TB3707)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必须根据《关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若干意见》(鄂经院教函〔2017〕1号)文件要求进行修订。经环学院相关教师应参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TB3703)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的修订,法学院相关教师应参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TB3707)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的修订。
三、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4月12日前调整完毕,将纸质版(学院盖章)、新增课程的中英文简介、课程教学大纲和微调汇总表电子版一并交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情况审议论证,并进行公示。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教师讨论研究,把此项工作做为教学的头等大事来抓。
教务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