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艺术设计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籍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4-10浏览次数:526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近期将开展艺术设计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范围

艺术设计学院2023级按专业大类招生,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应在第2学期进行专业分流的专业大类。

二、分流实施流程

1.4月15日前,学院按本通知要求,拟定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分流实施方案,同时将书面文本(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文本报教务处学籍办备案(行政楼A211)。

2.4月16日前,为使学生充分了解本专业大类分流情况,学院应召开2023级学生专业分流宣讲,进行专业宣传、介绍,对学生专业选择给予指导。

3.4月18—4月20日,学院组织专业大类学生在教务系统中填报分流专业志愿(学生填报操作指引见附件1),未在系统中填报志愿的学生视为服从调剂

4.423日前,学院根据专业大类分流班级设置要求,填写2023级专业大类分流班级设置”(附件2)的分流班级数及班级人数,报教务处审批。

专业大类分流班级设置要求如下:

1)现有专业大类班级数与分流后班级数必须一致。

2)艺术设计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后,各班级建制最多不高于35人。

5.430日前,学院对大类专业分流学生填报的志愿进行审核,并指定班级(学院操作指引见附件3),分流最终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三、其他情况说明

学籍异动(含复学、留级试读)前已经就读于大类包含的某一具体专业,学籍异动后进入专业大类的学生,如申请分流到异动前的具体专业,原则上应优先通过。

 

附件1:大类专业分流学生端操作方法引导.docx

附件2:2023级专业大类分流班级设置(艺术学院).xlsx

附件3:大类专业分流教学秘书操作方法指引.docx

 

 

教务处

2024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