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学校专业特色与办学优势,加快推进新工科、新文科交叉融合建设,促进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构建新型跨学科的专业组织模式,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持续开展微专业建设工作,现将2024微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微专业是指在我校现有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微专业课程一般安排在2个学期以内,最长不超过3个学期。每个微专业开设6~8门课程,每门课程2~3学分,总学分16~18学分,每学分一般16学时。
微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按照“边建设、边运行”原则施行。学院根据教学建设改革及社会人才需求,提交微专业设置申请,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由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开设。
立项建设的微专业,原则上从立项下一学期起开设。学生自愿报名,由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宣传、选拔等,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指定课程,获得规定学分,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发放学校统一制作的微专业证书。
二、申报要求
1.主题设计
微专业的主题设计可以是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1)满足新工科、新文科、产业学院相关专业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学生有广泛的跨专业学习需求;
(2)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
(3)围绕某个学科前沿或学科交叉的研究方向;
(4)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
2.申报条件
申报微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微专业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明确,特色鲜明。依托学校优势特色学科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现学科专业交叉内涵;
(2)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以上。教学团队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能够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3)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专业培养目标精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所含课程符合学科发展趋势;
(4)鼓励和相关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微专业,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与企业合作开发基于真实项目的课程。
三、材料提交
申报团队需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本学期有意立项建设的牵头单位应于5月10日前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及汇总表纸质一式1份,项目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建设办(A304);相应电子版发送至jwcjsb@hbue.edu.cn
联系人:汪长凌、李紫玲、闻雅馨。联系电话:027-8197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