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2016年综合考核实施方案》,为减轻学院考核压力,请各学院按照“2016年度总结必须列入的教学项目清单”(见附件)梳理年度工作总结,检查必须列入的教学项目是否已经列入,并标注相应项目在总结中出现的页码和章节。12月11日前,将清单盖章后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6年12月5日
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各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2016年综合考核实施方案》,为减轻学院考核压力,请各学院按照“2016年度总结必须列入的教学项目清单”(见附件)梳理年度工作总结,检查必须列入的教学项目是否已经列入,并标注相应项目在总结中出现的页码和章节。12月11日前,将清单盖章后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