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考试将于2024年1月2日至12日进行,考务办公室设在J2-107。
现将查询考试安排和考试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询考试安排
监考教师进入个人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具体考试安排和监考安排,按时参加监考。教师在“信息查询”-“监考信息查询”中查询,查询时“开课学院”、“年级”、“学生学院”等筛选条件选“全部”。
学生进入个人教务管理系统,在“信息查询”-“考试信息查询”中查询考试时间地点。
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开课学院或教务处。
二、重申考试纪律
1.考生须自觉遵守《湖北经济学院考场规则》。
2.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到指定位置就座,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三证至少携带1个),证件必须具有完整的个人信息,图像、照片必须完整无涂改。考生必须接受监考教师和巡视教师的证件核验。
4.驾照、社保卡、掌上经院、身份证照片、电子身份证等均不得作为有效证件。
5.证件遗失者,必须提供学院盖章的打印有考生本人照片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中途离场取证件,返回考场时迟到15分钟的,不得参加考试。因离场取证件耽误时间或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7.严禁替考和找人替考。
8.严禁携带、夹带任何教材、笔记本、带有字迹的纸条、小抄进入考场,不准自带草稿纸。
9.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严禁使用手机作弊。
10.严禁抄袭或让他人查看或抄袭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严禁交头接耳。
11.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2.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及巡视人员管理。
教务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