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询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和重申考试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考试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2-2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考试将于202412日至12日进行,考务办公室设在J2-107

现将查询考试安排和考试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询考试安排

监考教师进入个人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具体考试安排和监考安排,按时参加监考教师在“信息查询”-“监考信息查询”中查询,查询时“开课学院”、“年级”、“学生学院”等筛选条件选“全部”。

学生进入个人教务管理系统,在“信息查询”-“考试信息查询”中查询考试时间地点

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开课学院或教务处。

二、重申考试纪律

1.考生须自觉遵守《湖北经济学院考场规则》。

2.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到指定位置就座,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三证至少携带1),证件必须具有完整的个人信息,图像、照片必须完整无涂改考生必须接受监考教师和巡视教师的证件核验。

4.驾照、社保卡、掌上经院、身份证照片、电子身份证等均不得作为有效证件

5.证件遗失者,必须提供学院盖章的打印有考生本人照片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中途离场取证件,返回考场时迟到15分钟的不得参加考试。因离场取证件耽误时间或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7.严禁替考和找人替考

8.严禁携带、夹带任何教材、笔记本、带有字迹的纸条、小抄进入考场,不准自带草稿纸。

9.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严禁使用手机作弊。

10.严禁抄袭或让他人查看或抄袭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严禁交头接耳。

11.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2.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及巡视人员管理。




教务处

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