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创建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建立“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现将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7号)(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院系根据通知要求,对已有的和正在签约与有意向合作的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全面疏理,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的材料准备工作,如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方案(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和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一旦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下发后,学校将立即组织开展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拟申报该项目的院系提前准备。
联系人:索凯峰,唐超 联系电话:73712
附件: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