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奖励管理,鼓励教师潜心教学,根据鄂经院发【2011】71号《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做好2012年度教学类奖励工作,拟对2012年度教学类获奖情况进行登记,请各院系组织相关教师如实认真填报。
有关表须由各院系汇总审核后,于2012年12月6日前将纸质连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登记表
附件二: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