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鄂经院发〔2010〕78号)和《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实施办法》(鄂经院教函〔2010〕5号),对2013年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学生转专业本着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转专业比例
2012级学生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3%;2013级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10%。
转入比例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和现有班级容量确定,各专业具体计划人数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2012级、2013级已办理学年缴费注册手续、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要求的学生。
高职入学的本科生、专升本学生不属转专业对象。
艺术类学生只能在艺术学院内部进行专业调整,由艺术学院依照本方案有关精神拟定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四、转入、转出规则
1、本院系同类专业之间原则上不能相互转入、转出。
2,凡申请转专业人数小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经转出、转入院系同意(部分转入院系需面试)后,由学校教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3、凡申请转专业人数大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经院系同意(部分转入院系需面试)后,学校统一组织转专业考试,按照转入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转专业名单。
4、学生可以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工作时间安排
1、2013年10月28日,学校教务处公布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计划人数和报名事项。
2、2013年11月7至8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报转出院系院长(主任)签字。每名学生限报一个专业。
3、2013年11月9日(周六),学生凭申请表到转入院系参加面试和办理院长(系主任)签字;部分需面试的院系于9日组织面试,并于11日公布结果。
4、2013年11月11日至12日,转入转出院系均已签字的学生(面试通过学生免转入院系签字,凭教务处向核算中心提供的名单办理)到学校会计核算中心(行政楼A206室)缴纳报名费100元,过期不予补办。
5、2013年11月11日至13日,学生凭申请表和缴费单到教务处(行政楼A210室)办理转专业考试手续。未按时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6、2013年11月15日,学校教务处公布需参加笔试的学生名单、考试地点与时间。
7、2013年11月16日(星期六),学校教务处组织转专业考试。
8、学校教务处将于11月底前后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六、被批准转专业学生本学期仍参加原专业学习及期末考试。
七、其他事宜由教务处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