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08浏览次数:552

各院系: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工作
请各院系认真抓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期末考试前召开各类会议布置和安排工作:
    1.院系领导办公会议。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结合本院系实际研究落实期末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尤其对开好教师会议和学生会议做好安排。
    2.任课教师、命题教师、监考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会议。传达学校本学期期末考核工作通知;研究和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分析、试卷分析等;进一步熟悉《湖北经济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湖北经济学院考场规则》、《湖北经济学院监考规则》等相关规定,明确各环节的时间要求与工作要求。
    3.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会议。
     (1)进一步向学生宣讲考试的目的和要求。
     (2)要求每个学生必须熟悉《湖北经济学院考场规则》及《湖北经济学院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各院系应把学风、考风考纪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要特别注意向学生讲清考试舞弊的代价。
     (3)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考试信息查询”了解每场考试的时间及地点。
二、考试时间安排
1.本学期上课结束时间为2009年元月3日;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2009年元月5日—2009年元月14日。集中考试期间,考试办公室设在J1-108,违纪处理办公室设在J1-109。
2.学期中结束的必修课考试安排在授课结束后的一周内进行。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体育课在第18周最后一次课举行结业考试。各院系须将上述课程的考试安排在该课程考试前一周报教务科审查备案。
3.实训课程为实践教学环节,其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按实训课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及学生成绩评定工作在18周完成。该课程不作为期末统一考试的课程进行安排。
4.其它所有课程的考试安排在第19—20周,经教务处协调后由开课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为给参加考研的学生较多复习时间,2005级课程考试尽量安排在第20周进行。
5.开课学院在安排考试时,根据教学场地、学生班级等情况合理安排,尽量注意班级考试时间的均衡性。
三、考场安排
1.期末考试采用机器排考,排考前需要认真核对每个教学班的学生名单,核准人数;然后确定考试课程的试卷编号,试卷编号由机器按照“年级(4位)+课程代码(8位)+T(正考标识,1位)+流水号(2位)”规则自动生成。如:200801400025-T-01,表示2008级国际经济学课程的A卷;生成的卷号须在试题纸上标注。
2.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排时间和地点,本次考试区域为J1、J2、J3教学楼;法商学院考试区域J4教学楼、法商综合楼。
3.将排完时间和地点后的数据导出,由开课院系安排监考教师。开课学院须于12月19日前安排完毕,教务处审核后12月26日上网公布考试日程表。学生所在院系将考试安排表印发至各学生班级。考试日程表一经公布,不得更改。
四、考试命题与制卷
1.各院系应遵照《湖北经济学院考试命题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考试命题工作。
2.采用试题库抽题组卷命题的课程应提前进行试卷的信度与效度分析。试题库组卷要指定专人负责,组卷教师要认真履行命题教师的职责。
3.考试命题纸的格式统一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所有课程需要配新版答题本。
4.命题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
5.各院系将所有试卷(含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的A、B卷)收齐后,在第16周(12月19日前)将试题送教务处付印。
五、试卷的分发与回收
1.考试试卷印刷后,由开课院系负责领取,并妥善保管。
2.开课院系应在考场办公室开考前20分钟将试卷发放至每个考场的主监考
3.考试结束后,各院系应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的回收、保管和交接。
六、考试巡视、监考的安排
1.期末考试期间,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各院系领导、教务处和学生处有关人员组成的巡视组,负责对全校的考场纪律、考场组织、监考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各院系应成立巡视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期末考核工作,重点检查监考人员的监考、任课教师的阅卷、成绩登记等工作情况。
2.所有教师均有参加监考的职责。各院系应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有监考经验的本院教职工参加监考。监考教师必须由专任教师、院系办人员、辅导员等担任,院系监考人员不足时在院系之间协调解决,监考酬金由开课院系负责发放。
3.监考教师必须按照学校有关监考规范切实履行职责,按规定程序对考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七、考场管理
1.所有考生必须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和身份证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
2.因急病等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应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
3.所有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10分钟到达指定的考场,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考场管理。
开考前监考人员应按要求清理考场、安排考生对号入座。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应依据《湖北经济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的名单逐一核查,并要求学生签名确认。对不在名单内的考生应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备注栏填写相关情况;对于违纪舞弊考生,监考教师应当场宣布取消考试资格,同时收回违纪舞弊考生试卷,并将其带到考试违纪处理办公室(J1-109),配合违纪处理小组填写违纪舞弊相关材料。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当场清点交卷份数,然后连同《考场记录单》(对有违纪舞弊考生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单独交考场办公室)装入试卷袋内,由主监考交课程所在院系。
八、考试阅卷与评分
1.各院系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考试管理制度和评建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试卷评分、复核、分析、存档等工作。
2.存档试卷袋内必须完整保存如下材料:(1)试题(至少1份);(2)考试大纲;(3)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4)审题表;(5)学生平时成绩表;(6)总评成绩表;(7)考试分析报告(按教学班进行分析);(8)学生考后的答题本。
九、考试成绩登录及上报
1.为避免期末考试期间大量教师同时上网登录成绩造成网络拥堵,请各任课教师在各课程考试结束后尽快按要求完成阅卷工作,在2009年1月21日前完成成绩登录工作。
2.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成绩表,按行政班打印,一式两份;全校公选课成绩表,按课堂打印,一式两份。核对后阅卷教师签名,并由课程所在院系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汇总后,由教学秘书分送学生所在院系。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平时成绩及考核资格。任课教师必须在课程结束前,随堂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的评定结果(学生对平时成绩有异议需在考前解决,下学期初的成绩复查将不对平时成绩予以受理,各班学习委员应敦促任课教师公布平时成绩)和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并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交教师所在学院,由教学秘书汇总后于第17周报教务科。
2.12月19日前,各院系应完成试卷的印制、分类、装袋、保管工作,并打印《湖北经济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装入试卷袋。要在试卷袋封面、考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指定位置填写试卷号。
3.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所有考试材料归档整理工作。成绩登录工作完成后,有关考试与成绩管理的工作人员方可休假。
4.学生考前应查询自己每场的考试座位号。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必须按指定的座位号对号入座。
5.为严肃考风考纪,各院系在考前应对学生认真进行考风考纪的教育。凡考试舞弊者,将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电话: 81973792,81973934。
6.期末考试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细致的工作,各个环节都必须认真落实。考试前教师不得给学生划定考试范围、重点,拟定复习内容,更不得泄题,泄密事故一经核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凡因不按时送交考试试卷而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监考时不按时到岗、脱岗或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造成工作失误;阅卷不认真、逾期不交考试成绩等而影响整个期末考核工作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教  务  处
二○○八年十一月廿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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