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02浏览次数:119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促进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及建设的有关精神和学校“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现就我校申报2013年度新增本科新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新专业的基本原则

  1、适应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就业市场信息和本院系教学条件出发,根据学校“十二五”专业发展规划,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积极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

  2、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3、符合我校长远发展目标和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的提高;

  4、具有一定的学科支撑、办学基础和条件,有利于形成特色专业群;

  二、申报程序

  1、各院系在经过缜密的人才市场调查和预测后,结合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和我校现有办学条件,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向教务处提交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增设专业如涉及到实验室共享或新建等方面,可就相关情况在专业申请中另以附件形式详细说明);

  2、学校组织专家对新增设本科专业进行论证;

  3、将论证结果报请学校领导审核,确定向省教育厅申办新增本科专业名单;

  4、教务处协助确定申办新专业的有关院系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省教育厅。

  三、材料要求

  凡需申办新增本科专业的院系,于515日前将纸质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另,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中学校基本情况和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及本年度拟增设专业情况表不用填写,等确定向省教育厅申办新增本科专业名单后,由教务处统一提供。

  四、材料受理

  联系人:索凯峰,唐超;  地点:行政楼A304   电话:73712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

           2.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十二五”规划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