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8-29浏览次数:198

各院系、任课教师及学生班级:
     2013-2014
学年第1学期课程表已经排定,现予发布,请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课教师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课表,并下载学生选课名单或到教学秘书领取教学班学生点名册。开学后,请任课教师第一次上课时务必点名,核准听课学生是否选上该门课程,便于期末登录成绩。学生选课的名单可以通过下列方法查询:进入现代教务系统后,点击信息查询,然后点击选课情况
   
二、各院系部要在C/S客户端打印本院系教师教学任务书、教学班学生点名册和推荐课表(学生班级课表),并在开学前分发给教师和学生班级。教学班学生点名册打印方法: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选课管理-查询打印-点名册打印-格式二,此为考试归档材料之一。
   
三、学生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课表,牢记课程的起止周次,上课教室,特别是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专业(班级)要注意起止周次。因选修课停开、增开等原因,教务处对课表进行了一些微调,请查看课表进行查询确认。第一次课时要与任课教师共同确认名单是否在该教学班,不在教学班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教学和期末考试。
  
四、任课教师认真核对本人课表,如发现漏排课程(或地点),上课时间、上课教室、必修课与选修课等冲突情况,教学秘书汇总后到教务办调整,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的调课要求。为确保课表准确,课表中非冲突问题原则上不予调整,调换任课教师须严格按《湖北经济学院排课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五、实验课课时已在系统内排好,请任课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课时、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办联系。

六、双学位班课表请相关院系安排,排此课表时,教室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借用,以免冲突。
  
七、在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承担新疆博州社保班教学任务的教师从916开始上课,课表另行发布。
   
八、管理技术学院、 法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课表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九、2013级课表因诸多因素限制,届时教务处将对课表进行微调。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各类课程开课时间表

学生

各层次各类课程

上课时间

  

20102011  2012

必修课

1

 

选修课

1

开学第一周可按要求补选

体育课

2

开学第一周可按要求补选

实验课

2

 

2013级专升本

选修课

2

开学第一周选课

2013

各类课程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