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及2013届相关结业生:
我校部分201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未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不能正常毕业。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准许学生本人通过重修补齐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重修申请对象:必修课或选修课学分不够的学生;
2、重修申请时间:应于6月4-6日,向学籍管理部门提出课程重修申请(湖北经济学院结业生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经审核通过后,于2013-2014年度第一学期按要求参加课程重修。获得相应学分后,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结业证换发毕业证;
3、申请重修的选修课程必须依据本专业培养计划,不得重复选修已经获得学分的课程;
4、逾期未办理重修申请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做永久结业处理。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