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放假规定和校历安排,现将200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9月13日—15日放假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二、9月29日—10月5日放假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执行单周星期一、二教学计划;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三、放假期间全校停课,新生军训按计划进行。9月15日、10月5日19:00学生晚点名。
四、放假前组织全校安全大检查,由保卫处另行通知。
五、校务总值班和学工、保卫、后勤、图书、网络等值班系统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表报院长办公室备案。
六、放假期间班车安排:
1、放假期间,班车每天7:40分别从市内三家属区发车到学校,下午4:30从学校发车原路返回。
2、教职工凭交通服务中心核发的有效乘车卡乘坐班车。
七、国庆节后,学校执行第一套教学作息时间。
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