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考务管理,严肃考纪、端正考风,确保考试秩序正常,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期末考试共1559场,考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31日,每日4场考试,分别为: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4:30-16:30,晚上18:30-20:30。
研考期间(12月23日晚、12月24日全天)考场办公室设在J3教师休息室。
其余场次考场办公室设在J2-107。
二、巡视工作
(一)巡视组成员
组长:付宏
副组长:陶前功
成 员:各学院院长、书记、教学副院长、副书记;教务处副处长;学工处处长、副处长;校团委书记、副书记;校级教学督导。
(二)巡视组职责
1.巡视人员应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办公室(J2-107)领取《考场巡视记录表》。巡视人员因故无法到场的,应提前向教务处报备,并委托学院其他领导、教学督导巡视。
2.巡视人员应严格遵守《湖北经济学院巡视守则》,重点针对考场的安排情况、监考教师的职责履行情况以及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查。
3.巡视人员发现有考生作弊行为的,应立即当众宣布该考生考试作弊,将考生及其试卷、作弊材料等送至考场办公室(J2-107)。学生使用手机作弊的应及时拍照其手机作弊页面,留存证据。
4.每个考场巡视次数应不低于2次。
5.巡视结束后,巡视人员将《考场巡视记录表》交考场办公室(J2-107)工作人员。
(三)巡视安排
上午8:00-10:00 | 上午10:20-12:20 | 下午14:30-16:30 | 晚上18:30-20:30 | |
12.20 | 胡汉武 王婷婷 | 汪波、吴保荣 王婷婷 | 吴晓玲、杨专 舒昊 | 王全意 彭冠然 |
12.21 | 邓毅(督导) 曾菡 | 周雁军、蔡红英 曾菡 | 孙静月 杨文绮 | 王全意 彭冠然 |
12.22 | 潘娜、蒋昕 汪长凌 | 邓志华 汪长凌 | 林敬山 文丹 | 王全意 彭冠然 |
12.23 | 曹礼和、顾琛 李新煜 | 邱秋、孙立海 李新煜 | 李昉 孙彦波 | 王全意 彭冠然 |
12.24 | 高师 夏惠英 | 钟彦姝 夏惠英 | 黄锦鹏 李阳雪 | 王全意 彭冠然 |
12.27 | 盛玮、叶敏、 马玉霞 王婷婷 | 姜璐、孙小军、 张晓京、刘行军、 梁涤尘 王婷婷 | 刘薇、黄华、 张江红、田浩 舒昊 | 王全意 彭冠然 |
12.28 | 宋健、肖家杰、 王远坤、彭书雄 曾菡 | 叶晓东、兰自力、 车纯贤、曾义 曾菡 | 胡伟、汪奇志、 商守卫、黄朝斌 杨文绮 | 王全意 彭冠然 |
12.29 | 毛志斌、王友刚、 汤中秋、汪奇志 汪长凌 | 丁银河、张凤松、 谢文模、孔军 汪长凌 | 韩常青、何明霞、 袁文艺、田全喜 文丹 | 王全意 彭冠然 |
12.30 | 陈新武、夏菲、 李正旺、张莉 李新煜 | 聂春田、冷凯君、 汪奇志 李新煜 | 张国亮、王全意、 纪竹荪、吴雄 孙彦波 | 王全意 彭冠然 |
12.31 | 高原 夏惠英 | 涂宇琼 夏惠英 | 盛玮 李阳雪 | |
三、考务工作
(一)考务工作负责人: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二)考务人员:教务处工作人员、各学院教学秘书、系主任等。
(三)考务人员职责
1.每场考试前30分钟将试卷运送至考场办公室(J2-107),做好试卷分发、记录工作。
2.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点试卷袋,检查试卷袋封面填写情况,确保试卷安全。
3.各学院做好本学院的考务工作方案和巡视工作。
4.由教务处开设的网络通识课,试卷由教务处在J2-107发放。
四、监考工作
1.监考教师由各学院安排,教务处负责协调,具体安排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查询时应注意考试学期、时间、地点及场次,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2.监考教师自行携带个人监考证件,应按照《湖北经济学院监考守则》要求,认真做好考场管理工作,确保考场纪律良好、秩序正常。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3.监考教师应在考前联系本院教学秘书提前领取试卷。如监考其他院系课程,应在开考前20分钟到考场办公室(J2-107)领取试卷,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
4.监考教师应逐一核对考生的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身份证件,清点考生人数,严防替考行为。
5.监考教师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应立即当众宣布该考生考试作弊,将考生及其试卷、作弊材料等送至考场办公室(J2-107)。如考生拒绝承认,监考教师应将其拒绝签名的事实记录在册,经两名监考员共同签字后,记录表同等有效。
教务处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