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3年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考核办法》(鄂经院发〔2021〕22号),现对2023年学科竞赛指导工作量和专利发明指导工作量进行申报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统计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认定项目:教师填报的学科竞赛指导项目应为《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本科生学科竞赛与体育比赛指南通知》【鄂经院教函〔2023〕3号】(见附件1)中的竞赛项目,其中,A类学科竞赛已根据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最新目录在积分考核系统进行更新。
二、填报要求
学科竞赛指导及专利发明指导工作量统一通过“积分制考核”系统进行填报,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学科竞赛指导
1.学科竞赛指导项目由第一指导老师负责在系统填报,第一指导老师需填报获奖证书上所有指导老师及学生信息,保证与获奖证书完全一致,获奖信息填写不全将影响后续团队赋分及工作量核算,请老师们务必填写准确;
2.学科竞赛指导项目申报时需提交竞赛获奖证书(证书上的主办单位盖章需与竞赛指南中的保持一致)作为附件进行审核,证书上需有明确的获奖信息及指导老师信息,获奖等次不明或没有指导老师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3.体育类比赛需提交学生的获奖证书及秩序册等材料供审核,并由秩序册上的主教练或领队作为第一指导老师进行申报;
4.申报时间截止前,若获奖证书仍无法提供的,可先提供赛事主办方的获奖结果公示用于审核;
5.学科竞赛指导工作量仅认定省级及以上获奖,校级获奖不在认定范围;
6.学科竞赛指导工作量仅认定等次奖,优秀奖、参与奖等不在认定范围;
7.教师指导同一学生或同一团队参加同一学科竞赛,只认定最高级别获奖;教师指导同一作品参与不同学科竞赛获奖只认定该作品最高级别获奖;同一学生或团队的指导老师在参与同一比赛不同级别赛事时发生更换的,由最高级别赛事获奖的指导老师进行奖项申报。
(二)专利发明指导
1.专利发明指导工作量应由第一指导老师负责申报;
2.专利发明证书上的完成人应有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
3.专利发明证书上的完成单位应有湖北经济学院;
(三)团队赋分
学科竞赛指导工作量及专利发明指导工作量通过审核后,第一指导老师即可进入积分制系统完成赋分操作。
三、填报时间
学科竞赛指导工作量及专利发明指导工作量填报及团队赋分即日起可在积分制系统进行,已取得获奖证书及专利发明证书的指导老师请及时在系统完成申报工作,最终填报及团队赋分的截止时间后续统一通知。
附件1:【鄂经院教函〔2023〕3号】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本科生学科竞赛与体育比赛指南.pdf
教务处
2023年11月6日